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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育证明怎么开怎么写
法律分析:计划生育证明 兹有(性别:男,女生日期: 年月日)属于(未婚、初婚、再婚、离婚、丧偶)。 配偶姓名: (性别:男,女生日期: 年月日)。 子女姓名: (性别:男,女生日期: 年月日),出生证号: ,准生证号: (性别:男,女生日期: 年月日),出生证号: ,准生证号: 。 特此证明。 负责人签字: 单位名称: (盖章) 年月日 单位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二、办理流程 1、先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2、《申请表》经村(居)委会即时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申请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本人小一寸近照两张,已婚的加带结婚证及有关生育证、结扎证、上环证、缴交社会抚养费收据、孕检证明等证件、证明材料,到镇计生办申请领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2,单位开的生育证明,应该怎么写?
单位的生育证明格式: 兹有我单位职工______,(性别)______,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身份证号:__________与配偶_____,女,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身份证号:________,系(初,再)婚、未育、未抱养小孩情况属实,无违反计划生育。 扩展资料: 所需材料: 1、《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结婚证; 3、节育证明。 49周岁以下己婚人员,未育的,需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女方查环查孕证明。 属一孩的,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上环证明。 属二孩或以上的,提供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绝育证明; 4、下列情况另需提供不同材料: ⑴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⑵属于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办理部门:申请人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计划生育证明
3,办理准生证单位开具的证明具体是什么内容什么格式
一、格式如下: 准生证证明格式:我公司XX(身份证号),于X年X月X日与XX(身份证号)结婚,属初婚未育,现前往你处办理生育服务证,请协助办理,谢谢!大致格式如此,无固定模式,如有需写特定内容或信息,可咨询相关部门范本。 二、办准生证需要的证件 1、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照片两张。如属未婚生育或未婚收养者,持小孩出生证或小孩收养证; 2、夫妻双方到各自的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领取一胎婚育证明,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盖章。 3、带着所有证件及怀孕的医院诊断证明到女方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 扩展资料: 一、准生证的作用 1、男女结婚后,如果要生育孩子的话,必需先去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明,生孩子的时候相关部门要检查,比如医院、管计划生育相关部门,这个证相当于工商的许可证一样,有这个生育服务证就代表国家批准你生育合法的孩子了。 2、怀孕7个月的时候要靠这个生育服务证来启动你的生育保险办理程序。 3、育龄夫妻持《生育服务证》接受围产期医疗保健服务,根据需要选择参加宣传、咨询、培训,并接受生殖保健、避孕节育服务。 4、给新生儿上户口。领取了《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在其子女出生后,应当持《生育服务证》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到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 二、办理准生证的步骤 1、先到准备给孩子上户口的父母其中一方的城市计划生育部门领取空白的《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同时,根据计划生育部门的要求开始收集材料。 2、同时准备双方的婚姻状况证明。由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初婚初育证明》。 3、如果准备在生育服务证上填写工作单位,那么还得有双方单位开具的证明,并在《生育服务证》上加盖单位公章。故建议,可以有一方写无业。 4、将盖完单位公章的《生育服务证》拿到女方的街道计生委盖章。完成上述4条任务后,拿着《初婚初育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去小孩将来落户的城市计划生育部门办理《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准生证
4,要生二胎要求单位出具证明怎么写
简单明了的陈述一下,生二胎的原因,让单位证明一下之前是一个孩子。 1、办理二胎准生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领取《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表格中规定的全部栏目,签上姓名,贴一张女方一寸免冠照片,并将申请表送双方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送其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核实并盖章。 2、凭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所在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查。 3、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经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后,对申请人的情况和是否张榜公布进行核实,再报送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决定。 4、对双方都是农民的夫妻的再生一胎申请,经县级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同意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批的,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审批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