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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青少年犯罪心得体会300字
预防青少年犯罪心得体会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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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青少年犯罪心得体会300字

描写思路。首先写对于青少年犯罪的看法,然后写青少年犯罪的内容,最后写对于青少年犯罪的认识。其范文如下: 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抉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当然尤其是我们青少年。由于这方面的原因,学校为我们组织了一节法制教育课。这对于我们来说真可畏谓意义重大。 我认真地听完了这次报告会的内容,给我的感触很深。做这个报告会的是三位正在服刑的人员,不仅如此,他们都是拥有自己美好青春的三位年轻青年。他们为我们讲述了自己是如何走上这条不归路的,又是如何的后悔与失去自由的无奈和悲哀。 一次生动而有意义的报告,我们懂得了许多、学会了许多。懂得了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学会了纠正自己的不良行为、拒绝违法犯罪。让我们大家都从自身做起,拒绝犯罪,做一个向上的少年吧!

“全国学生法制知识竞赛”入口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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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学生法制知识竞赛”入口在哪里?

1、可以打开百度并在百度搜索框中输入“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并点击搜索,搜索结果出来后选择官方网站并点击进去。 2、进入其官方网站主页后,需要找到页面中的活动列表,在页面菜单中选择活动列表并点击,进入全国学生法制知识竞赛入口,点击参与竞赛即可。 3、成功点击参与竞赛进去之后就可以看到相关活动信息入口了,在这里可以查找相应的信息,需要注意的是活动时间有截止,报名的话需要尽快报名。 扩展资料: 全国学生法制知识竞赛 1、参与对象 小学高年级、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 2、组织和承办单位 本次大赛由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法规司)负责组织协调,委托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具体承办,并组织相关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3、竞赛组织与时间安排 大赛分小学高年级、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含职业高中)3个组别,分网络初赛、复赛。 各地组织学校以自愿参加的方式,利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提供的网络竞赛平台参加比赛。在初赛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者学校,可以参加下一步的网络复赛。 大赛的具体办法和奖项设置,由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制定,经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公布。 参考资料来源: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届全国青少年学生 法治知识网

青少年法治知识网络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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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法治知识网络大赛

鉴于部分地区接到比赛通知较晚,学校组织工作时间不够充裕,我们发出了比赛截止时间延期公告。公告发出后,很多硬件条件较差的地区用户反映延期的时间太短,比赛仍然难以完成。且12月31日,教育网域名解析出现异常,部分省市无法登录考试,为协助各参赛单位更好完成比赛,保护好学生的参赛热情,经研究决定,将比赛截止时间由2015年12月31日再次推迟至2016年1月12日。 具体如下: 1. 2016年1月6日17:00关闭用户注册权限,暂不再允许新用户注册。之前已注册成功(含注册成功但尚未审核)的学校管理员可以给学生生成账号,并组织考试;已获得账号但尚未完成考试的学生可以继续完成考试。 2. 2016年1月1日00:00—3日24:00,元旦休息(无客服支持,但学生可以登录考试)。 3. 2016年1月1日00:00—1月12日24:00,尚未完成考试的学生,可以登录电脑客户端、手机客户端或网页端完成考试。

需要一些关于法律知识的问答题,不是要具体的事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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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一些关于法律知识的问答题,不是要具体的事件的.

  (2006年)

  案情:甲在2003年10月15日见路边一辆面包车没有上锁,即将车开走,前往A市。行驶途中,行人乙拦车要求搭乘,甲同意。甲见乙提包内有巨额现金,遂起意图财。行驶到某偏僻处时,甲谎称发生故障,请乙下车帮助推车。乙将手提包放在面包车座位上,然后下车。甲乘机发动面包车欲逃。乙察觉出甲的意图后,紧抓住车门不放,被面包车拖行10余米。甲见乙仍不松手并跟着车跑,便加速疾驶,使乙摔倒在地,造成重伤。乙报警后,公安机关根据汽车号牌将甲查获。

  讯问过程中,虽有乙的指认并查获赃物,但甲拒不交待。侦查人员丙、丁对此十分气愤,对甲进行殴打,造成甲轻伤。在这种情况下,甲供述了以上犯罪事实,同时还交待了其在B市所犯的以下罪行:2003年6月的一天,甲于某小学放学之际,在校门前拦截了一名一年级男生,将其骗走,随即带该男生到某个体商店,向商店老板购买价值5000余元的高档烟酒。在交款时,甲声称未带够钱,将男生留在商店,回去拿钱交款后再将男生带走。商店老板以为男生是甲的儿子便同意了。甲携带烟酒逃之夭夭。公安机关查明,甲身边确有若干与甲骗来的烟酒名称相同的烟酒,但未能查找到商店老板和男生。

  本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甲称其认罪口供均系侦查人员丙、丁对他刑讯逼供所致,推翻了以前所有的有罪供述。经检察人员调查核实,确认了侦查人员丙、丁对甲刑讯逼供的事实。

  问题:

  请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上述案例中甲、丙、丁的各种行为及相关事实分别进行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答案及解析:

  1.甲开走他人面包车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即使面包车没有锁,但根据社会的一般观念,该车属于他人占有的财物,而非遗忘物。

  《刑法》第264条规定了盗窃罪,该条指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据此,盗窃罪可以定义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领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在本案中,甲见路边一辆面包车没有上锁,即将车开走,前往A市的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窃取的方式窃取他人财物,构成盗窃罪。

  2.甲对乙的行为构成抢劫罪,甲虽然开始打算实施抢夺,但在乙抓住车门不放时,甲加速行驶的行为已经属于暴力行为,因而不是转化型抢劫,而应直接认定为抢劫罪,而且属于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

  《刑法》第263条规定了抢劫罪,该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甲暴力获取财产的行为构成抢劫,同时暴力行为导致乙重伤,属于结果加重犯。

  3.甲对男生的行为构成拐骗儿童罪而不构成拐卖儿童罪。表面上看甲以儿童换取了商品,但这种行为并非属于出卖儿童,商店老板也没有收买儿童的意思。

  《刑法》第262条规定,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据此,拐骗儿童罪,指拐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使其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刑法第240条指出:拐卖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之一的。但甲在将男生留在商店时并无出卖的故意,也不会造成出卖的后果,只是想骗取老板的信任从而得到高档烟酒,因而是拐骗行为。

  4.甲对商店老板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捏造事实、隐瞒真相而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5.丙、丁对甲的行为构成刑讯逼供罪。

  《刑法》第247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3条第(三)项规定,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2006年7月2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也对此予以了规定)。在本案中,丙、丁在讯问甲的过程中,因甲拒不交待。侦查人员丙、丁对此十分气愤,对甲进行殴打,造成甲轻伤。丙、丁作为司法工作人员,为了逼取口供而对犯罪嫌疑人甲使用肉刑致其轻伤,符合刑讯逼供罪的构成要件,构成刑讯逼供罪。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规定,虽然甲翻供,但对于甲盗窃面包车、抢劫乙的巨额财物的犯罪行为仍可认定,但拐骗儿童罪、诈骗罪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因而不能成立。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并且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高法刑诉解释》第61条规定,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高检刑诉规则》第265条规定,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以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不能作为指控犯罪的根据。上述规定,确立了我国的非法收集的言词证据排除规则。据此,丙、丁二人采用刑讯逼供的方法收集到的犯罪嫌疑人甲的供述,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7.因拐骗儿童罪、诈骗罪不能认定,甲的特别自首也不成立。

  《刑法》第67条第2款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如上所述,因拐骗儿童罪、诈骗罪不能认定,甲的特别自首也不成立。

请教一道法律知识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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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一道法律知识题

BD

解析:
A 萱萱只有15岁,因此其父母为监护人,但是监护人只有为被监护人利益时才能处分被监护人财产。选项中说可以支配,过于绝对。
B 萱萱只有15岁,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其买卖钻戒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其父母有撤销权。因此b正确。
C 同A, 监护人只有为被监护人利益时才能处分被监护人财产。
D 萱萱购买洗发水所中奖金,当然归萱萱所有。

小学生法律知识竞赛试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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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法律知识竞赛试题答案

小学生法律知识竞赛试题答案 一、选择题(请选择一个正确答案填入括号内) 1.我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诞生于(B )年。 A、1949年B、1954年C、1950年D、1982年 2.( B)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A、刑法B、宪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A )。 A、人民B、中国 *** 4.中华人民共和国(B )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A、人民B、公民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B )尊严不受侵犯。 A、人身B、人格 6.《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于(C )正式施行的。 A、1991年1月1曰B、1991年9月4曰 C、1992年1月1曰D、1999年11月1曰 7.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B )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武力B、法律 8.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B )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A、赡养B、抚养 9.( A)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A、任何组织和个人B、学校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在(A )颁布的。 A、1986年B、1978年 11.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在(B ),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并应当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 A、任何时候B、国家法定节假曰外 12.禁止在( C)附近开办营业性歌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 A、居民住宅区B、厂矿企业C、中小学校D、商业区 13.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负有( A)责任。 A、直接B、间接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规定,要把青少年培养成(B )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A、 品德、智力、体质、美育 B、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 15.法律规定:父母、监护人必须保证适龄未成年人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如果未成年人自己不愿意上学,(A )就违法了。 A、未成年人B、父母、监护人 山东首届中小学生法律知识竞赛试题答案 把题传上来,不然怎么答 小学生法律知识竞赛题答案 A C C C C A 26没正确选项 未成年保护法自2007年6月1号实施 D C C B C C A C A D B A C A 汉南区“地税杯”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试题答案 1.C 2.A 3.D 4.C 5.B 6.B 7.B 8.A 9.D 10.C 11.C 12.D 13.B 14.A 15.C 16.B 17.B 18.A 19.D 20.A 21.A 22.B 23.C 24.D 25.C 26.A 27.A 28.D 29.D 30.C 采一小学小学生法律知识竞赛题答案?

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法律知识竞赛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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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法律知识竞赛试题

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试题和答案(第二轮) · 第二轮第 1 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宪法对我国(A )的 规定。 A 国体 B 政体 C 国家结构形式 D 国家体系 · 第二轮第 2 题: (A)的中国公民不具有选举权。 A 未满十八周岁 B 被劳动教养 C 患精神病 D 被判刑 · 第二轮第 3 题: 刘某和王某是中学同学。一日两人因一点小纠纷吵了起来,进而王某动手打了刘某一顿,打完后,王某转身就走了, 刘某十分愤怒,顺手抄起一把铁锹朝着王某的后背拍了下去,致使王某当场死亡。本案中刘某的行为如何定性(BCD)。 A 正当防卫 B 防卫过当 C 过失杀人 D 故意杀人 · 第二轮第 4 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权利义务中,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是(C)。 A 纳税 B 劳动 C 受教育 D 服兵役 · 第二轮第 5 题: 王某是师范专业的中专毕业生,他可取得(AC)资格。 A 小学教师 B 初级中学教师 C 幼儿园教师 D 中专教师 · 第二轮第 6 题: 某学校初三班主任为了使同学们集中精力学习,在班上宣布了一条规定:本班同学的个人信件均应向班长报告主要内 容,否则,班长或班主任有权暂扣或开拆,违者将受到点名批评。请问,该规定侵犯了(A)权利。 A 隐私 B 人格尊严 C 名誉 D 荣誉 · 第二轮第 7 题: 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C)。 A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制度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B 公有制为主体,非公有制经济为补充的基本经济制度 C 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D 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 第二轮第 8 题: 李某在自家菜地非法种植罂栗 450 株,其所在地公安机关对其进行处罚,正确的有(BCD)。 A 刑事拘留 B 对所种 450 株罂栗强制铲除 C 行政拘留 10 天 D 处 2000 元罚款 · 第二轮第 9 题: 社会青年唐某于 2003 年 2 月 1 日斗殴,违反了治安管理,在以下哪个期限之后,公安机关若没发现,可不再处罚 (D )。 A 2003 年 2 月 15 日 B 2003 年 3 月 1 日 C 2003 年 5 月 1 日 D 2003 年 8 月 1 日 · 第二轮第 10 题: 下列情形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可以不承担责任的是(ABC)。 A 浙江沿海某地突发台风,造成五名初中生死亡 B 学生甲在家中模仿电视中的江湖义气,自断一根手指 C 某中学上体育课,学生甲从单杠上摔下导致大腿骨折 D 暑假期间,两名学生结伴游玩,遇车祸造成轻伤 · 第二轮第 11 题: 小学生刘某在课间休息时突发急病,班主任张某以为是中暑,嘱他伏案休息一会就行了。十五分钟后刘某昏迷,送 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对刘某的死(B)。 A1 学校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