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变更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一,首先把旧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带上,交回税务机关,营业执照变更后,30日内变更税务登记证。 二,变更营业执照,带如下资料: 1、带公司股东会决议(变更经营地址的决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公司法人身份证、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新公司地址房产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合同到工商局申请办理变更,变更批准后,会给你出一个变更登记单,很薄的一页纸,要保存好! 2、带着变更登记的原件和复印件,代码证正本副本原件IC卡、新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法人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章,去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办事大厅)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变更。 三,直接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 需填写工商所发的表格(变更的内容都填在表上)并盖上公章,二次去时带上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原件及表格去工商所交纳工本及手续费(从银行卡上扣除),工商所会通知你什么时候来拿新的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条 下列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商业、外贸业、饮食业、服务业、旅游业、手工业、修理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工商企业),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国营工商企业(二)合作社营和其他集体所有制的工商企业(三)联营、合营的工商企业(四)铁道、民航、邮电通信部门及其他公用事业单位所属的工商企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办理登记的其他工商企业。
营业执照变更如何办理
法律分析:一,首先把旧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带上,交回税务机关,营业执照变更后,30日内变更税务登记证。二,变更营业执照,带如下资料: 1、带公司股东会决议(变更经营地址的决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公司法人身份证、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新公司地址房产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合同到工商局申请办理变更,变更批准后,会给你出一个变更登记单,很薄的一页纸,要保存好! 2、带着变更登记的原件和复印件,代码证正本副本原件IC卡、新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法人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章,去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办事大厅)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条 具备法人条件的下列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 (一)全民所有制企业; (二)集体所有制企业; (三)联营企业; (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五)私营企业; (六)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其他企业。 第七条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三)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和从业人员;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第十七条 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营业执照需要更换吗
法律分析:营业执照年检后不需要换证。如果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没有年检,则该个体工商户就不可以换照了果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没有年检但工商部门没有把该营业执照吊销,则该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还可以换证。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规定。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第三十六条 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文件、证件、登记申请书、登记注册书以及其他有关文件进行审查,核实开办条件,经核准后分别核发下列证照:(一)对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企业,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对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但具备经营条件的企业和经营单位,核发《营业执照》;(三)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办事机构,核发《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分别编定注册号,在颁发的证照上加以注明,并记入登记档案。
营业执照需要更换吗
【法律分析】:营业执照年检后不需要换证。如果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没有年检,则该个体工商户就不可以换照了果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没有年检但工商部门没有把该营业执照吊销,则该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还可以换证。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规定。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第三十六条 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文件、证件、登记申请书、登记注册书以及其他有关文件进行审查,核实开办条件,经核准后分别核发下列证照:(一)对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企业,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对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但具备经营条件的企业和经营单位,核发《营业执照》;(三)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办事机构,核发《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分别编定注册号,在颁发的证照上加以注明,并记入登记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