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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工资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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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工资是什么意思

包 括:公务员以前除基本工资以外的收入;含 义:公务员的所有收入公开化、透明化。

阳光工资,简单的说就是把公务员的所有收入公开化、透明化。所谓“阳光工资”,就是将以前工资以外的收入都纳入到工资范畴内统一核算。 如以前你工资条显示,底薪、稿酬、补贴等加起来有2000元,在实行‘阳光工资’以前,这2000元是不会填成工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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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工资 阳光工资 [编辑本段]1、概述 阳光工资就是将公务员以前除基本工资工资以外的收入(如补贴、津贴之类)都纳入到工资范畴内统一核算的薪酬模式。 [编辑本段]2、简介 阳光工资是指将公务员所有的工资外收入的发放项目,归为职务补贴、生活补贴、节日补贴和激励奖金四大类,同时加大对腐败的惩戒力度,将公务员接受金钱、珠宝、低息贷款、免费旅行等视为接受贿赂。按照新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步打算按照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来发放,再统一加上生活补贴和职务补贴。 阳光工资:第四轮工资改革的前奏 由广东、北京而起的“阳光工资”改革,只是对10年不变的公务员工资制度的一次修补,更全面的改革,有待于工资制度、人事制度和财政制度改革的联动。 “3581”究竟是革命,还是改良? 从1989年公务员第一次加薪开始,中国公务员的工资单已经变了6次。但平摊到每个人头上,每次也就50元至100元的涨幅。 持续了近15年的加薪被专家称为“小步慢跑”。而自2003年起,浙江嘉兴、广东佛山、广东省直机关、湖南省直机关等已经陆续开始改革,调薪幅度动辄数百甚至数千,势头迥异于以往。 这一系列改革的方向,在2003年底由财政部官员透出端倪,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项:简化工资结构;实行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适当拉开职务间工资差距。 烽火猎聘资深顾问认为尽管虑及外界反映,上述改革一直低调操作,但零星的消息披露,仍然激起了社会的争议。一些人为北京、广东公务员们的“高收入”咂舌甚而不平,而偏远地区的公务员们,则为“阳光工资”能普照全国而翘首。 不过,就整体而言,人事部人事科学研究院工资与薪酬设计室主任刘艳良也明确告诉记者:“不管是近年国家几次加薪,还是各省市近年在工资改革上的一些土政策,都是对现有制度的一种修补,公务员薪酬制度1993年以来没有根本性的变化。” “阳光工资”铺垫工资改革 专家表示,建国至今已进行过三次大的工资改革: 1956年确立了“一条龙”工资模式,工资主要和职工级别挂钩; 1985年改革核心是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资分离,企业则自主分配; 1993年改革时,市场经济已经起步,为了使得收入分配适应各个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状,提出了建立“地区津贴制度”,即在国家宏观调控的前提下,各地可以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制定自身的“津补贴”,以体现收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但是,由于财政限制等种种原因,国家并未就“津补贴”出台统一政策。在此背景下,由于经济水平和物价水平不一,各地相继自行出台了“津补贴”政策。名目大多为“生活补贴”、“职务津贴”、“岗位补贴”等等。 而且,由于财力不一,各省实行情况差距很大,有的省三项补贴总共才两三百元,有的省仅一项补贴就是这个数。而在同一个省的不同地市差距也大,如安徽省规定的一项补贴是200元,但是黄山市仅能执行100元。 随后,自省以下,很多财力充足的地市甚至区县也出台了“津补贴”政策。甚而各个部门也设立自己的“津补贴”,如江苏省财政厅、劳动厅就有自己的津补贴,各单位在发放这些“津补贴”时也制定有固定的标准、固定的来源,而该来源的很大一部分就是自己的“小金库”。 但是,从政策上讲,这些省市自行规定的“津补贴”政策在制度上是违规的。因为只有中央拥有对收入的再分配权力,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制定权也在中央。 到目前为止,全国各地自行设立的“津补贴”政策尽管具有客观的合理背景,却造成了公务员工资的混乱状态。由于“津补贴”发放称谓不同、数量不同,造成在不同地区之间、不同部门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加大。 “如果现在国家要进行第四次工资改革的话,首先要搞清楚公务员收入到底是多少,也就是要将全国各地、各机关单位的收入明确化、透明化。”这被认为是“阳光工资”的初衷之一。 但是,发端于发达地区的“阳光工资”,很难照搬到囊中羞涩、且地区差异更大的中西部省区。因此,前述那位人事部官员指出,部分地区的推行的“阳光工资”,只是进一步的全国性“规范”的前奏。在适当的时候,国家人事部还会进行各地之间的“再规范”,调控地区之间的差异。 目前各地之间的差距也在不断加大,比如青海和上海公务员的工资差距甚至达到3000多元。虽然由于经济和生活水平不同,这种差距是必要的,但究竟多大是合理的,就是下一步调控的范围。 如今,阳光工资的发放还没有统一的标准,发放的范围还不一致. 按照这样的步骤,全国公务员的工资将被再次纳入中央的统一宏观调控之下,而各地可仍然可以有具体的政策,拥有一定的自主权。 [编辑本段]3、教师的阳光工资 1、人民教师什么时候才能享受到阳光工资 现在公务员的工资阳光了,但教师的工作量要远远高于象现在乡镇一级的公务员,可以说教师的工作量非常大,但工资还不如公务员的一半,一个三十多年教龄的中学高级教师的工资还不如一个刚参加工作的公务员,《教师法》中对教师待遇的规定什么时候才能依法办事,人民教师什么时候才能享受到阳光工资。 另外,要保障农村的教育质量,实现教育的公平,必须提高教师的工资,吸引高质量的人才加入到教师队伍中,防止优秀教师的流失,不然教师队伍质量无法保障,只有设备没有优秀的教师,北京的教育现代化何以实现。 2、应该让农村教师共享工资改革的阳光 全国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近日启动,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此次工资改革中,教师工资上涨幅度最大。北京市将在2007年春节前对教师基本工资进行调整,调整之后教师工资将平均上涨300元左右。目前,东城、崇文、大兴等区县已经开始启动工资调整工作。(来源:北京晚报) 调整教师工资是件好事,只有解决了后顾之忧,教师们才能以更大的热情投入到教育工作中。对于“动作”迟缓的地区,上级部门要督促其尽快落到实处,让广大教师真正得到实惠。 教师的工资应该增加,但要考虑全社会的综合平衡,还要考虑工资增加部分的来源,学校不能以各种名义变相收费,加重学生及家长的负担,学费的收取标准应由国家统一划定,不能因学费上涨而使部分家庭致贫。 关键是要大幅度提高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教师的工资水平。城市教师的收入水平与乡村教师相比相对较高,要防止城乡教师收入水平差距进一步拉大。 不要只是“教师工资将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水平”。我认为,在管理上教师也要同公务员一样,不许搞兼职。有的老师失掉了师德,明明应该传授的知识不在课堂上讲,反而私下开补习班,加重了学生的负担。 3、教师阳光工资何时实行?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近来,“阳光工资”成了人们关注的热点。据在某城市市政府办公厅工作的人士解释,所谓“阳光工资”:实际上是“3581工程”,即科级干部的工资3000元,处级5000元,司局级8000元,部级1万元。这样,“清理整顿机关津贴、补贴、奖金,规范公务员收入”。也就是说,把公务员收入的行业差、地区差,收入的不透明,津贴、补贴、奖金等众多“隐性”收入,都显性化,然后“统发”。 4、北京市“阳光工资”实施效果的调查与分析 祁光华/孙竹君 内容提要: “阳光工资”成功地将公务员的“隐性收入”显性化,有效地清除了单位、部门的小金库,使单位、部门领导者和成员的精力更多地集中到了公共服务领域,消除了部门和地区之间的收入差异。但是,“阳光工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困惑,如有悖于工资弹性化的发展趋势、违反同工同酬原则、绩效工资虚设、激励不及时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深入地探讨和分析。 关键词: 阳光工资 公务员 灰色收入 2004年6月,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清理整顿机关津贴、补贴、奖金,规范公务员收入的通知》,从而拉开了北京市“阳光工资”改革的帷幕。改革的目的是把各单位自行发放的各种津、补贴改为统一发放,从而将一些公务员的隐形收入公开化、透明化。改革后,北京市公务员的全部收入统一由财政局通过基本工资和临时津贴的形式发放,同一级别的公务员所得的薪水应该基本一致,即科级、处级、局级和部级公务员的月收入分别达到3000元、5000元、8000元和1万元左右。 一、“阳光工资”改革的初步成果 (一) 北京市公务员的工资结构得到简化 在这次工资改革之前,公务员各种名目不同、数量不等的奖金、补助、津贴、补贴令人眼花缭乱,并且各个单位的名目设置还不完全一致。先不论这些名目的设立是否合理,单是条目的繁杂本身就不利于对公务员工资的内部和外部监督,妨碍公务员工资机制规范、公平地运作。 在“阳光工资”改革过程中,北京市规定的津贴、补贴和各区自行建立的津贴和补贴进行整合成为工作津贴;过去执行的目标管理奖、经费包干奖、各单位自行建立的奖金统一纳入规范后的绩效奖金;各单位的季度奖金、年终奖金被取消,统一建立了督查考核奖;而如洗理费、交通补贴、子女教育补贴等也在整合后被取消。这样,全市的公务员工资名目由过去的20项上下缩减为统一的13项,具体包括:基本工资、工作津贴、绩效奖金、职务补贴、住房提租补贴、通讯工具补贴、独生子女费、冬季取暖补贴、警衔津贴、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节日补助、督查考核奖以及年底加发相当于一个月工资额的工资。在工资结构简化之后,人们能够比较容易地对公务员的工资组成进行把握和了解,这为公务员工资实现“阳光化”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统计图 (二) 北京市公务员工资收入各个组成部分的标准进一步明确 过去,除了全国统一的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外,公务员工资的其他各个构成部分在金额上都缺乏明确统一的标准,直接导致了不同部门在工资水平设定上各行其是。从“阳光工资”改革后的工资结构来看,基本工资、工作津贴、绩效奖金、职务补贴、住房提租补贴、通讯工具补贴、独生子女费、节日补贴等的金额标准都依据职务、级别等做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只有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以及督察考核奖没有在政策中作明确的金额规定。但很显然,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要根据加班和值班的时数确定,而公务员加班和值班的最高时数也是有限制的。督察考核奖虽然是一个弹性项目,但它是以年度考核结果为依据的,只有考核“优秀”等次人员,督查考核奖金可高于“称职”等次人员10%至20%,对于弹性的激励性奖金来说,这一规定也不能说不明确。 (三) 北京市公务员的名义工资大为提高 多年来,我国实行的是公务员低工薪制度。由于名义工资过低,很多政府部门和公务员个人都绞尽脑汁地争取和挖掘“灰色收入”,遂形成了公务员“低工资、多补贴、泛福利”的薪酬模式。很多公务员算上工资外收入后其总收入还是比较丰厚,然而,在其寻求“灰色收入”的过程中,政府的角色被扭曲,公共资源被浪费,政府对公共事务的管理效率降低了。并且,现实中这一部分公务员的实际高工资并不能代表全体公务员的工资水平。“灰色收入”的广泛存在本身就暴露了我国公务员低工薪制度的弊端。 依照中国的实际情况,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该相当于或略高于社会平均水平。据统计,改革后北京市公务员的名义工资略高于城镇居民平均收入。但实际上,“阳光工资”改革并不是着眼于为公务员涨工资,而是尊重实际,将一直实际存在的“灰色收入”透明化,加以规范管理,实质上是对公务员的较高工资水平给予承认。经过改革,北京市公务员的名义工资(即固定收入)在总收入中的比重大为提高,形成了一个以工资为基础、以津补贴为补充的收入之间的适当比例,利于公务员工资机制中公平、效率双重价值的体现。 统计图` 以表1所列金额为基准,再加上其他几项补贴和奖金,北京市公务员个人的全年收入平摊到每个月应该不少于“3581”的说法,即科级、处级、厅级和部级公务员的月收入分别达到3000元、5000元、8000元和1万元。 统计图 (图中改革后奖金补贴额部分包括工作津贴、绩效工资、职务补贴、住房提租补贴、通讯工具补助、独生子女费等部分;未包含冬季取暖补贴、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节日补助以及督查考核奖等) (四) 北京市公务员的部门间收入差距缩小 我国部门之间公务员收入存在巨大差异的具体原因有三个:一是我国的财政制度存在着比较严重的缺陷,收入制度和支出制度都很分散,很多有收入的部门同时还掌握着对收入的分配权,财政资源丰富的部门可以利用其占用的公共资源来充实部门利益;二是实权部门有更多的职务拨款和任务拨款,并且对其来说也存在更大的权力寻租空间;三是我国有些部门公务员工资的发放存在企业式的“提成方式”,这就使很多承担具体工作的部门有机会获得更多的额外收入。 然而,这种收入差距的存在并不合理。首先,公务员的工资都是来源于纳税人缴纳的税款,由国家财政支出。国家机关的工作是非生产性的,不能由产出量衡量其成果。不应该因为各个部门因所掌管的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不同,公务员收入就存在巨大差距。其次,我国各级财政常以项目奖金的形式为一些执行权力的部门设定奖金,伴随着任务的下达也会有相应的奖金被拨到部门手中。而早在马克斯。韦伯对理想官僚制的描述中,就曾提出过行政人员工作的若干标准,其中一条就是“官员的工作与行政资料的所有权完全分离,没有职务拨款”。[1]再次,公务员的工作不能完全等同于企业员工。企业的目标就是单纯追求利润最大化,而政府虽然也要考虑系统运行的成本和效益,但更主要是要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企业给员工提成是希望员工帮助其扩大市场,而公共事务的总量应该是一定的,并不需要公务员再去开发。因此,政府不可能也不应该完全照搬企业的提成方式。在“阳光工资”改革中,这种“提成”性质的奖金被一律取消,各个单位自发的奖金也被全部叫停。 总的来看,“阳光工资”改革消除了那些制度外的工资收入,在规范过程中将制度外的收入整合到制度内,实现了将实权部门过去保留的利益转移一部分给“清水衙门”,从而削平“山峰”填“山谷”。在这此消彼长的过程中,北京市的部门、区域间公务员收入的非正常差距被大大缩小,基本上实现了同级同酬。 法院和税务部门是这次改革的“重灾区”,过去相当可观的季度奖和年度奖都被取消;加班费和值班费的发放金额也都被限制在了一个相当有限的范围里;再加上法院的法官的办案补贴被取消,任务经费也被取消,几项相加这些部门的公务员年收入可能减少多达总收入的三分之一甚至更多。而改革后过去的“清水衙门”一般科员平均月工资都上浮了600元上下,科级干部上浮近千元,处级干部则上浮1000元到2000元。据大略统计,在改革后,全市范围内大概有70%的公务员工资有所增长,10%公务员与以前持平,另外还有20%的公务员工资比以前降低了。这使大部分公务员从这次工资改革中受益,公务员队伍内过去对与工资收入不平等的不满情绪得到了缓解。 (五) 各个单位的“小金库”被取消 “小金库”的存在是公务员工资不够“阳光”和部门间收入不平衡的主要原因。但更为重要的是“小金库”可能成为一些实权部门利用公共权力谋取单位或个人之私的动力。公务员为追逐部门利益的个人化,必然造成部门权力的利益化,而部门权力的利益化又加剧了政府权力的部门化。自然而然地,政府部门的职能由公共管理异化为部门创收,谋取小集团利益。在这一过程中,政府的职能异化,公务员的角色错位。因此,在规范公务员工资的过程中,取消“小金库”是一个核心环节。在改革中,过去的“小金库”被统一纳入财政专户充实了“大金库”,市财政利用这笔钱再进行统一的再分配。因此,虽然高达七成公务员的工资有所提高,但市财政基本上可以做到收支相抵,人均财政支出增加仅为40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