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北省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为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规范和完善招聘考试工作,保证新进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按照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今年组织省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25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见附表。
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工作经历和年龄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
三、报名形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2013年3月28日9:00至4月3日16:0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 www.hbrsks.gov.cn )进行。
(二)报名要求及办法
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3月28日9:00至4月4日16: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将取消面试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20KB以下),报考所需的材料可从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出报考申请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这个序号是报考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信息,请注意保存。
(三)查询报考申请初审结果与报名确认及缴费
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3月28日至4月3日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报考申请初审结果。通过报考申请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4月4日16:00前仍未通过报考申请审查的,可于4月6日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通过报考申请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3月28日9:00至4月6日16: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期参加报名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网上确认后,按规定在(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颁布的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网上缴纳有关费用。报名考试费用每门50元,参加两门笔试考试人员考试费用共100元;只参加一门笔试考试人员(《综合应用能力测试》笔试考试)考试费用为50元。
(四)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办理。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先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并缴费。通过缴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盖章);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连同网上下载打印的缴费通知单,于笔试当天每门考试科目结束时现场退报名考务费。
(五)准考证发放时间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4月15日至4月20日(每日9:00-16: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27-87710491、87325035。
四、笔试时间、地点和笔试科目及笔试形式
(一)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为:
2013年4月21日上午09:00~11:00《综合应用能力测试A》或《综合应用能力测试B》考试;
下午14:00~15:30《基本素质测试A》或《基本素质测试B》考试。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科目及形式
1、报考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人员考试内容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A》和《基本素质测试A》;报考工勤岗位人员考试内容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B》和《基本素质测试B》两科。所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人员均须参加《综合应用能力测试A》笔试考试。(详见具体岗位表考试要求)笔试考试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按岗位要求报名参加两门笔试考试的人员,上午考试内容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A》或《综合应用能力测试B》;下午考试内容为《基本素质测试A》或《基本素质测试B》。按岗位要求报名参加一门考试的人员,参加上午《综合应用能力测试A》考试。
本次考试公布了《2013年度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在面试期间增加专业或操作测试的,由各事业单位在面试前另行通知。
五、笔试成绩查询及成绩计算方法
(一)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由省人社厅统一组织阅卷评分并按岗位划定笔试合格线,考生于2013年5月中旬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个人的笔试成绩。
(二)总成绩计算
1、本年度考试总成绩仍按笔试成绩40%(《综合应用能力测试A》为20%;《基本素质测试A》为20%或《综合应用能力测试B》为20%;《基本素质测试B》为20%),面试成绩60%(增加专业科目考试或操作考试的面试成绩为30%,专业科目考试或操作考试成绩为30%)计算。不参加《基本素质测试A》只参加《综合应用能力测试A》的考试人员,其面试成绩为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测试A》笔试考试成绩作为参考。
2、按照《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实施意见》(鄂人[2006]16号)等文件规定,“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相关专业岗位的人员在笔试考试《综合应用能力测试》成绩上增加5分,并计入《综合应用能力测试》成绩折算。
具体审核办法详见省人社厅网站“三支一扶”专栏《省“三支一扶”办关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参与 2013年度湖北省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有关问题的说明》( http://www.hb.hrss.gov.cn/hbwzweb/html/xwzx/ztpd/rlzyscc/rlzyscc.shtml ), 审核截止时间 4 月 25 日 12 时 。
六、面试、考核、体检
(一)面试
面试工作按《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意见》(鄂人[2003]27号)文件执行。
根据省人社厅研究确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各招聘事业单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参加两门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通知进入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核,并确定面试人员和通知面试时间。进入面试人员有弃权者经确认可依次递补。原则上报考人员不足1:3比例的取消岗位招聘。
(二)考核、体检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根据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有另外增加行业体检者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七、聘用备案
各单位应根据岗位要求,经主管部门审定考试、体检、考核都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7天后,由主管部门一并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核、体检等报省人社厅审批。
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
对通过这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和社会保险。可进行人事代理。
附件1:2013年湖北省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2013年湖北省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
附件3:2013年湖北省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咨询电话一览表
2013年3月22日
2010年武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办法和有关政策,结合武汉市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和2010年度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计划,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 282 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83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定向生、委培生除外)以及武汉地区高校自学考试、成人教育武汉生源毕业生;2008年、2009年毕业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武汉地区高校自学考试、成人教育武汉生源毕业生;少数特殊行业,经批准,条件可放宽至普通中专武汉生源毕业生。
(二)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社会各类人员。需从外地调入的应聘人员须符合武汉市人才引进条件(本科学历且具中级职称)。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四)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
(六)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一)受党纪、政纪、劳动教养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二)正在接受纪检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三)曾受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四)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五)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一)岗位查询。报考人员可于2010年1月21日8:30后通过中国武汉政府门户网站(www.wuhan.gov.cn)、武汉人事人才网(www.whrsj.gov.cn)、武汉人事考试网(www.whptc.org)、武汉人才网(www.job98.com)、武汉毕业生就业网(www.whbys.gov.cn)查询《2010年武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2010年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2010年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2)、《2010年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咨询、投诉电话一览表》(附件3)。
武汉人事考试网(www.whptc.org)将适时发布岗位应聘统计信息,为应聘人员提供报名参考。
(二)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在2010年1月22日8:30至1月27日12: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招聘所用照片均应与此保持一致)。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提交应聘申请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序号,请注意留存。
2、查询审查结果。应聘人员于2010年1月22日8:30至1月27日12: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应聘其他岗位。应聘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的,1月27日12: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三)确认缴费
通过申请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时间为2010年2月1日至2月4日,未按时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确认采取网上确认和现场确认两种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确认。通过应聘申请审查的人员,应在2010年2月1日8:30至2月4日24: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每人每科50元)。
2、现场报名确认。通过应聘申请审查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经同意免笔试的高级人才,在武汉市服务或武汉市生源在湖北省服务且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应聘人员,于2010年2月1日至2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详见《2010年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在武汉人事考试中心(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5号)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应聘人员应于2010年3月9日8:30至3月12日24: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0年3月13日,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邀请市监察局全程监督。笔试按照考用一致的原则,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分为《公共基础》与《专业知识》两门,按3:7比例折算入笔试成绩。
《公共基础》为各类考生通考科目,包括法律、政治、经济、管理、历史、科技等知识。《专业知识》测试内容由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专业要求提出,在《2010年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公布。
2010年3月底发布笔试成绩及名次。办理了“三支一扶”加分现场确认手续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后发布。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过招聘工作方案提出免笔试意见,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可以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招聘。
五、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0年4月,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也可根据岗位特点,以试讲授课、实际操作等方式测试应聘者对报考岗位的适应程度。市人社局通过直接选派或委托主管部门选派具备考官资格的面试考官或监督员参与各招聘单位面试。
(一)面试考生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市、区中小学校招聘教师面试考生的确定方法详见《2010年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办理了免笔试手续人员报考的岗位,不调减该岗位按比例入围面试的人员。
(二)面试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如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属2010年应届毕业生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计算机和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料;
属2008年、2009年往届未就业毕业生的应聘人员除应提供上述材料外(不含学生证),还应提供本人的毕业证、学位证;
属社会人才的应聘人员除应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应聘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岗位,需提供聘用(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的证明及其它有效证明材料。无工作单位的社会人才,需提供《城镇居民失业证》或街道、居委会出具的失业证明。
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复审合格者,收取面试费用50元/人次(已办理现场报名确认的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可凭现场报名确认材料,免缴面试费用),发放《武汉市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对复审不合格者,发放《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未通过资格复审通知书》。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一般采取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以有效分考官数为基数计算平均分的方法得出。
六、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一般按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七、体检
1、面试结束后,取综合成绩分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2、体检工作按各区人事局、市直主管部门要求组织实施,5月14日前完成。体检医院须为市属三级以上医院。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的,从其标准;没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从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4、体检费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负担(已办理现场报名确认的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可凭现场报名确认材料,免缴体检费用。)。
八、考核
1、考核工作按各区人事局和市直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5月14日前完成。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从按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并参加体检、接受考核。
九、公示
1、面试公示: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按照区人事局、市直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于资格复审后、面试开始前,在单位网站或宣传版公示通过面试资格复审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于考核结束后、备案办理前,按面试公示的方法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及详细信息,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十、备案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符合招聘条件的,在2010年5月28日之前办理备案手续。
十一、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按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规定享受待遇。
十二、其他事项
1、中小学校招聘教师按《武汉市教育局2010年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暨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意见》执行,网址www.whjyj.gov.cn。
2、对《2010年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中专业、资格、条件等内容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处招考政策咨询电话:027-82402017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及《公共基础知识》考务咨询电话:027-82618011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审中心《专业知识》考务咨询电话:027-82402165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处投诉电话:027-8240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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