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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怎么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

怎么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

进行网上申报—评审和发展工作—批准。 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人在中国摄影家协会网个人会员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申报人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规范。中国摄协每年组织一批次新会员的评审和发展工作。评审程序包括初审、复审和作品评审,公示无异议并经中国摄协驻会领导机构审批后方为终审结果。 申报人的入会申请被批准后,中国摄协会员工作处将《入会通知》通过各团体会员单位转发或其他途径送至新会员;新会员接到书面正式通知后,方可按要求办理入会手续。会费标准为100元/年,每年缴纳一次。入会满3年且年龄达到65周岁的会员,免交会费。换证、补证需交纳会员证工本费20元。 扩展资料: 中国摄影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的相关要求规定: 1、年满十八周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赞成《中国摄影家协会章程》并由本人提出申请。申报人的业绩条件为积分制。积分为15分以上(含15分)者,可以提出入会申请。 2、在网上申报仍须到中国摄影家协会网下载《入会申请书》,按要求填写信息并打印后,由两名中国摄协会员介绍,介绍人应在申报人的《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并签名。 3、无法由团体会员单位推荐的申报人,需由两名中国摄协理事介绍,介绍人应在申报人的《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并签名,并需申报人亲笔签名后,由申报人就业单位或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如无就业单位,则无需提供此项内容),本人将《申请书》送交中国摄协会员工作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国摄影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细则

2,如何才能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

一、申报人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赞成《中国摄影家协会章程》并由本人提出申请。 二申报人业绩条件: 申报人的业绩条件为积分制。积分为15分以上(含15分)者,可以提出入会申请。具体积分规定为: 三、说明: 1、“摄影文章发表”仅指摄影理论、评论、史论、创作体会、作品点评、器材点评、技术探讨等文章,不包括各类新闻体裁的稿件; 2、同一件摄影作品在不同展览或刊物重复入选、发表的,只计算一次分值(分值不同时按最高分计算)。以组照形式入选、发表的作品,视为一件作品; 3、作品入选国外重要摄影大展、大赛,作品或摄影文章在全国性摄影媒体、报刊发表,或摄影业绩特别突出,特别是新摄影工作者,视具体情况可作为申报人的参考业绩; 4、积极组织、参与由中国摄协主办的大型摄影活动和公益活动,视具体情况可作为申报人的参考业绩。 扩展资料: 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需要的材料: 1、从事摄影创作的申报人应提交本人拍摄的作品10件(JPEG格式,数据量500kb以下),不少于800字的摄影文章一篇(主题和是否发表不限),作品获奖、入选、发表等有效证明材料(作品小图及证明材料扫描件); 2、专职摄影记者、图片编辑、图书出版的申报人,应提交单位开具的任职证明(盖章扫描件)、有关部门出具的职称证明(扫描件),不少于800字的摄影文章一篇(主题和是否发表不限),作品获奖、入选、发表等有效证明材料(作品小图及证明材料扫描件); 3、从事摄影理论研究、摄影教育或接受摄影教育的申报人,应提交不少于800字的摄影文章一篇(主题和是否发表不限),有关部门出具的职称证明和学历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从事摄影教育的申报人还需提交单位开具的任职证明(盖章扫描件);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国摄影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细则

3,怎么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

  中国摄影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细则
  
  根据2012年12月在中国摄影家协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的《中国摄影家协会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申请人基本条件
凡提出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的申请人,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六周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赞成中国摄影家协会章程并由本人提出申请。
第二条 申请人业绩条件
申请人的业绩条件为积分制。积分为10分以上(含10分,其中必须有4分以上为中国摄协或所属部门相关条件)者,可以提出入会申请。具体积分规定为:

  从事摄影创作的申请人:
  序号 业绩条件 分值
(10分制)
  A-1 在中国摄协主办的全国摄影艺术展览或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览中获金奖 9分/件
  A-2 在中国摄协主办的全国摄影艺术展览或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览中获银奖 7分/件
  A-3 在中国摄协主办的全国摄影艺术展览或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览中获铜奖 6分/件
  A-4 入选中国摄协主办的全国摄影艺术展览或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览 4分/件
  A-5 在中国摄协主办的品牌展览中获金奖 7分/件
  A-6 在中国摄协主办的品牌展览中获银奖 5分/件
  A-7 在中国摄协主办的品牌展览中获铜奖 4分/件
  A-8 入选中国摄协主办的品牌展览 2分/件
  A-9 获得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举办的重要摄影大展、大赛金奖 7分/件
  A-10 获得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举办的重要摄影大展、大赛银奖 5分/件
  A-11 获得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举办的重要摄影大展、大赛铜奖 4分/件
  A-12 在中国摄协主办的其他全国性摄影征集活动中获金奖 5分/件
  A-13 在中国摄协主办的其他全国性摄影征集活动中获银奖 3分/件
  A-14 在中国摄协主办的其他全国性摄影征集活动中获铜奖 2分/件
  A-15 入选中国摄协主办的其他全国性摄影征集活动 1分/件
  A-16 在中国摄协媒体、业务部门主办的全国性摄影征集活动(含北京市摄影器材城月赛)中获得铜奖以上奖项 2分/件
  A-17 在中国摄协媒体和各业务部门主办的影友联谊活动中获得相当于三等奖以上奖项 1分/件
  A-18 在《中国摄影》杂志、《大众摄影》杂志、《中国摄影报》和《中国摄影年鉴》上发表作品和中国摄影手机报封面图片 2分/件
  A-19 由中国摄影家协会网站或中国摄影展览中心举办过个人作品展,由中国摄影家协会理论研究室组织过个人作品研讨会,获得过北京摄影函授学院优秀学员称号并在北京摄影函授学院网站举办在线影展,由中国摄影出版社出版过个人摄影作品集 8分
  A-20 经中国摄影家协会推荐参加具有国际影响的影展并获奖,或受国外著名摄影机构邀请在国际交流中举办个展并具有良好影响 2-7分
  A-21 在中国摄协团体会员主办的团体会员届别展或多个团体会员联合主办的届次展中获金奖 6分/件
  A-22 在中国摄协团体会员主办的团体会员届别展或多个团体会员联合主办的届次展中获银奖 4分/件
  A-23 在中国摄协团体会员主办的团体会员届别展或多个团体会员联合主办的届次展中获铜奖 2分/件
  说明:

  同一件作品多次获奖、入选、发表的,只计算一次分值(分值不同时按最高分计算)。以组照形式获奖、入选、发表的作品,视为一件作品。
  “发表”仅指作为摄影作品发表的图片,不包括作为技术、评测等文章示意图、图例的图片。
  获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等同于获金、银、铜奖及入选。
  作品获得国外重要大展、大赛铜奖以上奖项和在全国性各摄影媒体、报刊发表作品的,视具体情况作为申请人业绩的参考要素。
  2.从事摄影理论研究的申请人:

  序号 业绩条件 分值
(10分制)
  B-1 摄影文章获中国文联文艺评论奖金奖 9分/篇
  B-2 摄影文章获中国文联文艺评论奖银奖 7分/篇
  B-3 摄影文章获中国文联文艺评论奖铜奖 6分/篇
  B-4 摄影文章获中国文联文艺评论优秀(入选)奖 4分/篇
  B-5 出版摄影理论学术专著 5-9分/册
  B-6 论文入选中国摄协组织的全国摄影理论研讨会优秀论文集 4分/篇
  B-7 在《中国摄影》杂志、《大众摄影》杂志、《中国摄影报》和《中国摄影年鉴》上刊发摄影文章
2-8分/篇
  说明:
“摄影文章”指摄影理论、评论、史论、创作体会、作品点评、器材点评、技术探讨等文章,但不包括摄影简讯、消息等新闻体裁的稿件。文章不少于800字/篇。

  从事摄影教育的申请人:
  序号 业绩条件 分值
(10分制)
  C-1 在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从事专职摄影教育工作,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8-10分
  C-2 在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从事专职摄影教育工作,具有中级职称5年以上 8-10分
  C-3 在培养摄影人才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并成绩突出,在业界具有一定影响力 2-8分
  C-4 符合以上三项条件之一,在国内公开出版物上发表摄影作品或文章 2分/件、篇
  4.从事专职摄影记者、图片编辑或摄影图书出版的申请人:

  序号 业绩条件 分值
(10分制)
  D-1 在媒体从事专职摄影记者、图片编辑或从事摄影图书出版等专业工作,具有相关专业副高以上职称 8-10分
  D-2 在媒体从事专职摄影记者、图片编辑或从事摄影图书出版等专业,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连续工作5年以上 8-10分
  5.从事摄影组织和摄影相关产业工作的申请人:

  序号 业绩条件 分值
(10分制)
  E-1 中国摄协团体会员主席(会长)或驻会负责人,担任该职务1年以上 8-10分
  E-2 中国摄协团体会员单位工作人员,专职从事组织工作连续5年以上且取得较好工作成绩 5-10分
  E-3 有全国影响的摄影团体主席(会长)或驻会负责人,担任该职务3年以上,在业界具有一定影响力 5-10分
  E-4 在各地、市级摄影协会担任主要负责人,长期从事基层摄影组织工作,在业界有一定影响 3-5分

  E-5 在中国摄协所属网站获得年度优秀版主 2分/次
  E-6 积极组织、参与中国摄协主办、承办的大型摄影活动和公益活动,成绩突出,在业界具有一定影响力 组织者5-10分,参与者1-5分
  E-7 长期在图片产业领域、在摄影技术、器材研发等领域工作,取得突出业绩或获得专利的人员 8-10分
  注:
(1)中国摄影金像奖各奖项获得者积10分,长江韬奋奖(摄影类)各奖项获得者积8-10分;
(2)分值未确定为一个数值的条件,将根据具体情况酌定;
(3)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仅表示达到申请入会的条件,并不作为必定入会的资格。
第三条 报送材料与申请程序

1.报送材料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需真实、有效、规范。具体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凡具备上述基本和业绩条件,并自愿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的个人,均须按要求填写《入会申请书》;
(2)从事摄影创作的申请人,应提交本人拍摄的作品8件(10英寸,背面标注作品名称),不少于800字的摄影文章一篇(主题和是否发表不限),作品获奖、入选、发表等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3)从事摄影理论研究的申请人,应提交获奖、发表、入选等有效证明材料;
(4)从事摄影教育的申请人,应提交单位开具的任职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职称证明和其他有效证明,并提交关于摄影教育的不少于800字的摄影文章一篇(主题和是否发表不限);
(5)从事专职摄影记者、图片编辑和图书出版的申请人,应提交单位开具的任职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职称证明和其他有效证明,并提交有关业务且不少于800字的摄影文章一篇(主题和是否发表不限);
(6)从事摄影组织工作或摄影志愿者组织和服务工作的申请人,应由所在团体会员或相关单位对其工作业绩等出具书面意见和有关证明材料,另需提交本人摄影作品8件(10英寸)、不少于800字的摄影文章一篇(主题和是否发表均不限制);
(7)获得过中国摄影金像奖各类奖项者,以摄影业绩获得过长江韬奋奖的申请者和以其他业绩提出申请者,需提供自述业绩的有效证明材料。
注:在申报纸质材料的同时须提供所有材料的电子文件。
2.申请程序
(1)通过中国摄协团体会员申报的申请人应由两名中国摄协会员介绍,并在材料上签署意见后亲笔签名,再将材料送交所在地区和行业的中国摄协团体会员,由团体会员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统一送交中国摄协组联部;
(2)解放军、武警部队的申请人应由两名中国摄协会员介绍,并在材料上签署意见后亲笔签名,送交解放军报社画报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统一送交中国摄协组联部;
(3)中央直属系统的申请人,经两名中国摄协理事介绍并在材料上签署意见后亲笔签名,由所在单位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本人将材料送交中国摄协组联部;
(4)无法由团体会员推荐的申请人,经两名中国摄协理事或专业委员会委员介绍,并在材料上签署意见后亲笔签名,由有关单位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本人将材料送交中国摄协组联部。
第四条 港澳台申请人入会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摄影界人士,赞成中国摄影家协会章程,自愿提出申请,由有关方面推荐,在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批准并履行手续后,成为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
第五条 荣誉会员
为我国摄影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国内外人士,经中国摄影家协会秘书长办公会议批准,可授予其中国摄影家协会荣誉会员称号。荣誉会员免交会费,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六条 审批程序
1. 中国摄影家协会组联部负责接收和审核入会申请材料;
2. 中国摄影家协会秘书长办公会议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条件组织审批。
第七条 入会手续和会费缴纳
1.申请人的入会申请被批准,需按要求办理入会手续并缴纳会费后,成为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中国摄协将及时为其发放会员证;
2.入会满5年并年龄达到65周岁的会员,可免交会费;
3.连续5年未缴纳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中国摄协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终止其各项会员权利,收回会员证,并在中国摄影报、中国摄影家协会网上公告。
第八条 本细则经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席团会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属中国摄影家协会。
  


http://www.cpanet.org.cn/html/cpa/ruhuixize/2012/1110/80069.html

4,影像艺术的电视摄像艺术

电视摄像艺术有两大类表现手段:技术手段和艺术手段。摄像技术表现手段:包括摄录机、光学镜头、运动摄像工具、照明设备、曝光控制、滤光镜、录像磁带等等。 摄像艺术表现手段:和电影摄影艺术表现手段基本相同,就电影、电视所使用的技术手段和工艺加工过程而言,两者确有明显的区别,前者用胶片和摄影机记录影象,后者用磁性材料和摄录机记录影象;但从艺术表现语言看,又有许多相似之处。电影、电视作为现代化的科技文化,都是由视听两个基本元素构成的综合艺术。无论是电影摄影或电视摄像,都是把客观景物转变成可视的影像(图像),升华为具有审美价值的艺术形象。因此它们在造型语言和表现方法上是相通的。电视摄像在表现被摄景物时,使用的艺术表现手段主要有光线、色彩、光学镜头、运动摄影和画面构图等。光线手段完成的任务有三:(1)照明被摄对象,完成摄像曝光任务。光是摄像的物质基础,没有光就没有摄像;(2)完成对被摄对象的造型表现:表现对象的立体形态、空间形态、质感、轮廓和色彩,突出主体形象,表现时间概念等;(3)刻画剧中人物的性格、揭示人物命运以及描绘环境气氛,并用各种光效表现剧中人和摄影、摄像师的情感。色彩手段,指摄影、摄像师对画面的色调处理,色彩配置。色彩和光线一样也是摄影、摄像师的重要的表现元素。电视画面色调有时要求客观再现,有时还要渗透摄影师的主观意识,发挥色彩的表情作用。比如阴暗的冷色调往往和压抑、忧愁、痛苦和悲哀相联系在一起;而温暖的亮色调往往和兴奋、欢乐、喜庆和幸福相联系。摄影、摄像师可以利用不同的色调,来表现不同的人物情绪和环境气氛。光学手段,指摄影、摄像师对光学镜头的运用。在摄像艺术中光学镜头不只是聚焦成像的技术工具,它还是一个重要的造型手段。不同焦距的镜头,不同景深,具有不同的造型特性,利用这些不同的造型特性,可以完成不同的创作任务。比如长焦距镜头具有景深小、压缩空间、影像大等特性,可以利用它进行远距离拍摄和偷拍,可以得到虚化环境突出主体的画面效果,也可以获得一种拥挤、堵塞的艺术效果。短焦距(广角)镜头有夸张、变形的性能,摄影、摄像师有时用来丑化反 面人物或强化环境的辽阔。运动手段,指摄影、摄像机在运动中拍摄景物,创造特定的视觉效果,运动摄影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可以在一个镜头画面里,连续不断地改变场景,改变角度,改变景别,从而形成多构图的画面效果。它往往能把观众带入剧情里,产生身临其境的感觉。构图表现手段,就是在镜头画面里对被摄体进行有意识地安排和布局,处理好主体和陪体、背景的和谐关系,并通过取景,使被摄景物形成优美形式感的画面。从而更准确、鲜明、生动的叙事,给观众以美的视觉享受。影视摄影在这方面有的与图片摄影的构图是相同的,如拍摄远景、全景和固定画面等;但也有自己的特殊的处理手法。以上四大手段和构图将分章节重点叙述

5,如何加入北京市摄影家协会的会员呢?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团体会员:承认和拥护本会章程,又有加入本会的意愿,在本行业内有一定影响的与摄影行业有关的企事业单位或组织,不受系统和所有制限制,均可申请成为本会团体会员,团体会员单位的代表为会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二)个人会员:承认和拥护本会章程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成为个人会员。(1)具有中级职业资格以上的摄影、暗室、彩扩、整修、着色、电脑制作、营销和管理人员;(2)从事摄影理论研究、翻译、教学、编辑、学者、经营摄影器材厂商人员、摄影爱好者。

6,第三届全国青年摄影大赛属于国家级比赛吗

投稿时间: 2017/10/13 - 2018/02/12 参赛规则: “努比亚手机”第三届全国青年摄影大展(以下简称“大展”)致力于发掘、培养、推介我国热爱摄影、致力创新的青年摄影人, 给青年摄影人以成长成才的平台,为中国摄影事业的发展提供富有活力、能力的人才队伍。 主办单位: 中国摄影家协会 独家赞助: 努比亚手机 承办单位: 北京摄影函授学院 中国摄影家协会摄影教育委员会 努比亚公益基金会 一、投稿规则: 1.大展面向所有具有中国国籍、年龄在18-40周岁(根据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给出的“青年”定义),即1977年1月1日~1999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摄影师、摄影爱好者征稿。 2.大展分为主单元和手机摄影单元。(投稿作品需在文字说明中标注主单元or手机摄影单元) 3.主单元摄影作品和手机摄影单元,单幅、组照不限(组照限4-9幅),黑白、彩色不限。手机摄影单元拍摄器材仅限手机,品牌不限。 5.对于每位投稿者,主单元摄影作品限投累计不超过10件,主单元多媒体作品限投累计不超过10件,手机摄影单元限投累计不超过10件。主单元摄影作品投稿与手机摄影单元投稿不得有任何重复。注:每个单幅摄影作品/每个组照摄影作品/每个多媒体作品均视为1件作品。 6.每件作品都需要附一个作品阐述(如拍摄时间、地点、事件或背景等),限140字以内。 二、入选设置: 1.主单元:摄影作品70名 导师推荐摄影新人,16名,每人获颁价值2000元的努比亚手机1部、荣誉杯、荣誉证书。 潜力摄影新人,64名,每人获颁价值2000元的努比亚手机1部和荣誉证书。 2.手机摄影单元: 导师推荐手机摄影新锐,10名,每人获颁价值2000元的努比亚手机1部、荣誉杯、荣誉证书。 手机摄影新锐,20名,每人获颁价值2000元的努比亚手机1部和荣誉证书。 三、评选方式: 1.主单元:将设立8位导师评委共同评选出80名入选者。每位导师评委指定两名入选者为“导师推荐摄影新人”,对其作品给出评委评语,在媒体公布,并对其给予长期指导。其余64名入选者为“潜力摄影新人”。 2.手机摄影单元:将设立5位导师评委共同评选出30位入选者。每位评委指定两名入选者为“导师推荐手机摄影新锐”,对其作品给出评委评语,在媒体公布,并对其给予长期指导。其余20名入选者为“手机摄影新锐”。 四、入选荣誉: 1. 导师推荐摄影新人、导师推荐手机摄影新锐获得者将受邀参加大展开幕式、青年摄影论坛以及由组委会邀请知名摄影专家、学者举办的摄影工作坊。 2. 导师推荐摄影新人、导师推荐手机摄影新锐获得者将在开幕式后12个月内由评委指导完成一组作品,主办方将在媒体择优刊登。 3.入选作品将在全国各地及院校巡回展出,还将在中国摄影家协会网、北京摄影函授学院网长期展出,并在《中国摄影》、《大众摄影》以及《中国摄影报》等中国摄影界权威报刊上选登。 4.入选作品将结集出版作品集,多媒体作品刻录光盘,随作品集赠送,作品集赠送每位入选者。 5.本届26名导师推荐摄影新人 、导师推荐手机摄影新锐的优秀作品,将在下一届即第四届全国青年摄影大展中有一个独立展示单元。 6.主单元或手机摄影单元入选的,均可凭入选证书累积中国摄影家协会入会申请积分。 特别说明:主办方将从所有入选者中,依据导师推荐与作品评价综合选取30名青年摄影师加入“努比亚手机青年摄影师成长计划”,对其进行长期培养与合作,扶植青年摄影人。 五、注意事项: 1.米拍app作为本次大赛的征稿方之一,活动结束后,米拍app内投稿作品将与其他征稿方的所有作品统一进行评选。 2.大展来稿将在主办方指定网站长期展示(2年)。 3.组委会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请投稿者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逾期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一切资格。 4.本次展览不收任何费用,不退稿。 5.根据中国摄影家协会和中国新闻摄影学会制定的《新闻纪实类数字照片技术规范》的要求,对于违反规范内要求参赛的新闻纪实类数字照片,一经举报,确认违反该规范,取消参赛资格。 6.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前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应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主办单位因此受到损害的,有权追究投稿者的法律责任。 7.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等情形),一经发现将取消入选资格。组委会将根据违规情节,给予取消参评及入选资格、两年以上直至终身禁止参加中国摄协主办的展览影赛的处罚。 8.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出版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9.本届大展所有拟入选作品和投稿者相关信息将在中国摄影家协会网、北京摄影函授学院网等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期满后将在上述网站等媒体上公布结果。 10.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对于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作品,不予评选;已经评选的,将予取消。 11.本届大展及本征稿启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主办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