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需要每年备案吗?
一、需要年度备案的人员
依据《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 第74号)第十七条规定:司法行政机关对尚未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实行年度备案制度。 尚未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内,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到地(市)司法局办理年度备案。 地(市)司法局应当将年度备案情况报省(区、市)司法厅(局)。
此处证书持有人,包括领证后未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包含实习律师、考入法检公务员但未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和助理检察官、未取得执业证的公证员,这些人都需备案。
二、不备案会有哪些不利影响?
首先不存在证书因不备案失效的问题。《管理办法》虽然写了“应当备案”,但并没说不备案的处罚。公法向来是法无授权不可为,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属于行政许可行为,既然没有规定任何处罚措施,司法局也就无权撤销或吊销职业资格证。事实上,我们也从未听说因不备案而自动失效的例子出现。
年度备案与变更备案只是司法局对证书持有人的管理手段,从业者数据统计的渠道,不具有实际意义。有传言说,资格证迁移、律师实习时可能会被拒绝办理,只能说被害妄想要不得,别把司法局工作人员想得那么坏。
三、取消年度备案符合社会发展规律
政府职能转变要求行政机关简政放权、“放管服效”,有必要让人大老远过来盖个没有现实意义的章吗?目前许多省份要么取消备案,要么实行网上备案。建议 考生可打电话向领取证书时的司法局打电话询问是否有备案必要。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要年度备案吗
要的。 根据《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七条 司法行政机关对尚未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实行年度备案制度。 尚未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内,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到地(市)司法局办理年度备案。地(市)司法局应当将年度备案情况报省(区、市)司法厅(局)。 第十八条 从事法律职业后的变更备案在从业后1个月内,办理变更备案后在从事法律职业期间便不用每年都备案了。 扩展资料 备案须知 发证当年自动备案,如果你不从事法律职业(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工作),则须每年备案;如果你从事法律职业则无需备案。 从事法律职业后的变更备案在从业后1个月内,办理变更备案后,在从事法律职业期间便不用每年都备案了。 过了年度备案期,不再补备。但是无需着急,可以明年再备案。一般不会影响律师证的领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律职业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