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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蛇添足的意思是什么? 寓意是什么?
画蛇添足的意思是什么? 寓意是什么?
提示:

画蛇添足的意思是什么? 寓意是什么?

画蛇添足:
画蛇时给蛇添上脚.比喻做了多余的事,非但无益,反而不合适.也比喻虚构事实,无中生有.
画蛇添足 (发音 huà shé tiān zú)
【解 释】 画蛇时给蛇添上脚.比喻做了多余的事,反而有害无益,徒劳无功.
【出 处】 西汉·刘向《战国策·齐策二》:“蛇固无足,子安能为之足?”
【用 法】 连动式;作宾语;含贬义
【示 例】 周而复《上海的早晨》第四部:“他想接上去说,又觉得是~,只好惋惜地坐着没动.”
【近义词】 徒劳无功、多此一举
【反义词】 画龙点睛、恰到好处、恰如其分
【灯 谜】 巳
【典 故】
故事发生在古代楚国.有一家人家祭祀祖宗.仪式完毕后,把剩下的一壶酒,赏给手下的办事人员喝.人多酒少,很难分配.这几个人就商量分酒的办法.有个人说:“一壶酒分给几个人喝,太少了.要喝就喝个痛快.给一个人喝才过瘾呢!”大家都这样想,可是谁也不肯放弃这个权利.另一个提议说:“这样吧,让我们来个画蛇比赛.每个人在地上画一条蛇,谁先画完,谁就喝这壶酒.”大伙儿都赞成这个办法.于是每个人折了一根树枝,同时开始画起来.有一个人画得最快,转眼之间,把蛇画好了.他左手抓过酒壶,得意地看看同伴,心想,他们要赶上我还差得远哩.便洋洋自得地说:“我再给蛇添上几只脚,也能比你们先画完.”正当他画第二只脚的时候,另一个人把蛇画完了.他一把夺过酒壶说:“蛇本来是没有脚的,你画的根本就不是蛇.还是我先画完,酒应当归我喝.” 添画蛇脚的人无话可说,只好咽着唾沫,看别人喝酒.
[提示]
画蛇,就要象一条蛇;添上脚,就成了“四不象”.做任何事情都要实事求是,不卖弄聪明,不节外生技.否则,非但不能把事情做好,反而会把事情办糟.
[原文]
楚有祠者①,踢其舍人卮酒②.舍人相谓曰③:“数人饮之不足,一人饮之有余,请画地为蛇,先成者饮酒.”一人蛇先成,引酒且饮之④;乃左手持卮,右手画蛇曰:“吾能为之足.”未成.一人之蛇成,夺其卮曰:“蛇固无足⑤,子安能为之足⑥?”遂饮其
酒⑦.为蛇足者,终亡其酒⑧.——《战国策》
[注释]
①祠(cí)——春祭.
②舍人——古代王公贵族手下的办事人员.卮(zhī)—— 古代盛酒的器具.
③相谓——互相商量.
④引酒——拿过酒杯.引,取过来.且——将要.
⑤固——本来.
⑥子——对人的尊称.安——怎么.
⑦遂——就.
⑧亡——失去.
示例 将军功绩已成,威声大震,可以止矣.今若前进,倘不如意,正如“~”也.(明·施耐庵《水浒全传》第一百十回)
英文:draw a snake and add feet to it—ruin the effect by adding sth.superfluous 蛇本来没有脚有人却给它加上脚,故事见《战国策·齐策二》.比喻做事多此一举,反而坏事.例:今若前进,倘不如意,正如画蛇添足也.——《三国演义》

古代禁忌之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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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禁忌之恋有哪些

1、私定终身 中国封建社会青年男女为爱情所驱使,摆脱父母之命,媒约之言等封建礼教的束缚,双方相爱,私自定下终身大事。在封建礼教束缚下的私定终身旧中国,被认为是违背礼教和大逆不道的。 2、乱伦 乱伦是指中华文化传统“天地君亲师”的亲属伦理或师徒伦理因为衍生的性关系而发生社会身分的紊乱。 乱伦可能发生在同性或异性的亲属之间,也可能发生在不同辈分的亲属之间。夫妻或未婚夫妻以外,非同辈份的既成亲属间若发生性关系就属于乱伦。 不管有没有血亲关系(公媳、儿子、庶母都算,叔嫂则因辈分同算通奸),而与师长的性行为在古代也是不能被接受的乱伦行为。 在古中国文化中,乱伦并不等于近亲性交,因为如子杀父,师徒结婚等在古中国文化中也是乱伦。 按周公之礼的角度来说和丈夫或妻子以外之人发生关系,皆视为乱伦。 3、同姓不婚 同姓不婚,中国传统的婚姻禁忌。指同一姓氏的男女不得通婚。先秦至两汉的伦理和法律都反对同姓通婚。 同姓不婚始于中国西周初期,是周人实行族外婚时遗留下的规定。 春秋时,人们对同姓婚配会造成后代畸型及不育已有进一步认识,但同姓婚配仍在贵族中时有发生。 战国后,以氏为姓,汉代以后,姓氏不分,因而同姓不婚多有不禁。至唐代,对同姓婚又循古制,予以禁止。宋、元亦依唐律,同姓为婚干杖而离之。明、清时地域更大,人口众多,早成为以地域为基础的社会,取代了原先以血缘为基础的氏族。 4、通奸 最早关于通奸罪的说法见于《尚书》:“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宫。”对通奸者处以宫刑,那是生不如死的惩罚。 春秋时代,诸侯各国公卿大夫贵族之间私通淫辟事件层出不穷,甚至常有尊卑亲属相奸等乱伦行为。公元前407年,魏国李悝以“淫奢逾制”极力主张用刑罚加以制裁,他在《法经》中规定了杂律一篇,内有“夫有二妻则诛,妻有外夫则宫,曰淫禁。” 《史记·始皇本纪》说:“有子而嫁,倍死内外,禁止淫佚,男女浩诚,夫为寄之,杀之无罪……”秦代对“私通”定以极刑,且可“人人得以诛之”,格杀勿论。可以不告而杀,私刑也合法。汉朝延续秦的法律,犯奸必杀。而汉文帝似乎又仁慈了些,除了杀头,又添了较“和缓”的肉刑:宫刑。而对于男人来说,这和死刑差别不是很大。 自唐以后,历代法律对通奸行为都从严处刑。 唐律规定:“和奸者,男女各徒一年半。”它还规定,因奸罪而名誉受害的家庭的成员均有权捕捉奸夫淫妇送官,其拒捕而杀之者免刑或减轻刑罚(《唐律》卷二十六)。 从元律开始,刑律中增加了“杀死奸夫”一条,规定:“诸妻妾与人奸,夫于奸所杀其奸夫及其妻妾,及为人妻杀其强奸之夫,并不坐。” 明刑律也规定:“凡和奸,杖八十,男女同罪。”“其非奸所捕获及指奸者,勿论”(《大明律》卷二十五)。这也许是后世习俗中所谓“捉奸捉双”的由来吧。 清朝的法律沿袭明朝和元朝的法律,允许私刑,允许捉奸,并可当场杀死通奸男女。“凡妻妾与人奸通而于奸所亲获奸夫奸妇,登时杀死者勿论,若只杀死奸夫者,奸妇依律断罪,当官价卖,身价入官”(《清刑律·人命篇》)。 可见在古代,这一方面的道德观念还是相当强的。以至于政府也明确立法,对通奸做出严厉的惩罚。 5、父母死亡三年守孝期间 守孝,旧俗尊亲去世后,在服满以前停止娱乐和交际,表示哀悼。儒家的实际守孝时间为27个月,因为母亲用母乳哺育孩子要27个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私定终身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同姓不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乱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通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守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