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两高一资”?这样的企业能上吗?
不能上,“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称为“两高一资”,将具有这3种特点的行业称为“两高一资”产品。生产过程中具有这3种特点的产品称为“两高一资”产品。 中国对“两高一资”行业有了明确的规定,限制或禁止高污染、高能耗、消耗资源性外资项目准入,而对于能够缓解中国“两高一资”发展的,比如发展循环经济、可再生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则明确鼓励。 限制起因 1985年,中国开始实行出口退税政策,这给“两高一资”行业创造了大好的发展机遇,更由于当时经济发展的需要,在此后的近20年内,“两高一资”行业迅速成长。 但是,由于早期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督等机制不完善,各地招商引资中的“两高一资”项目大多以牺牲环境、大量消耗资源能源为代价换取利润,造成了大量资源能源的浪费和严重的环境污染。 同时,“两高一资”产品多为出口产品,这使一些在其他国家被严格限制发展的产业,大规模地向中国转移。期间,虽然中国在宏观调控上也采取了一定措施,但并没有明确的政策导向遏制“两高一资”行业的过度发展。 直到21世纪初,由于中国国内能源消耗过多、环境压力加大,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受到考验,中国开始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来抑制“两高一资”行业的发展。 特别是在2006年,“两高一资”行业在国家政策的宏观调控下,通过产业转型、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等手段,开始走向可持续的发展道路。此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日趋完善,也使“两高一资”新建项目得到一定的控制。
两高一新企业指什么
两高一新企业是指,光电信息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以及科技服务型企业。所谓“两高”,就是围绕着高新技术的光电信息产业和依托高新技术的先进装备制造业。“一新”,就是孵化和培育一批以高新技术产业、新型业态为主的科技服务型企业。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大力鼓励扶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产品的技术含量比较高,具有核心竞争力,能不断推出适销对路的新产品,不断开拓市场的企业。
两高一资的相关政策
2003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通知》正式出台,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调低或取消国家限制性出口产品和部分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率。2005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同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配套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目的是切实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2006年,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中国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调整了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比如,锡、锌、煤炭部分资源类产品取消出口退税。这次调整在继续扶植高新技术产业出口的同时,将重点转向限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充分体现了中国“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的政策取向和调控目标。之后,国家发改委相继下发了铜冶炼、铝、煤炭、水泥、纺织、电石、焦化、铁合金、钢铁、电力、铅锌等11个行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并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另外,在环境保护方面,对“两高一资”行业发展的限制也越来越严格。2008年12月4日,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关于当前经济形势下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的通知》,要求“利用当前的有利时机,推动‘两高一资’行业污染减排和结构优化调整,鼓励一批带动行业技术进步、促进结构和布局调整的重点项目快速建设。”《通知》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和调整分级审批时,应充分考虑建设项目的性质和环境影响程度,对有色金属冶炼及矿山开发、钢铁加工、电石、铁合金、焦炭、垃圾焚烧及发电、制浆、化工、造纸、电镀、印染、酿造、味精、柠檬酸、酶制剂、酵母等污染较重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由省级或地市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不得简化手续,下放审批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