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善”陈光标出山做了什么?
“中国首善”陈光标出山表示捐款2300万,对外宣传2000万。 7月25日,陈光标在其控股的江苏黄埔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宣布,将捐出2300万元以及30辆依维柯商务车(多家媒体称二者总价值超3000万元)。陈光标在仪式现场提到,他实际捐赠2300万,但因“2000万”更易于传播,于是对外宣传口径改为2000万。 这笔捐赠将支持河北张家口市举办冬奥会、安徽无为市政府防洪救灾,以及陕西旬邑马栏阳坡头希望小学。 扩展资料 官方通报收到陈光标捐赠的1000万元人民币及12部汽车: 除了捐赠汽车,此次仍是现场现金捐赠,陈光标表示,由于仪式现场“不方便摆放”,他邀请媒体到其办公楼的六楼拍摄素材,“2300万现金就摆在地上”。 当晚7点,吃过晚饭后,陈光标一一进行“现金”交接,握手留念,并嘱咐身边工作人员“把每个镜头都拍下来留存”。 每辆车后身贴有“中国首善 全国道德模范 陈光标捐赠”字样,车队出发时,陈所在公司负责人要求“定制警车打开双闪、鸣笛响起来”。 7月26日,张家口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发布通报称,收到陈光标捐赠的1000万元人民币及12部汽车。 当天晚上8点多,安徽无为和陕西旬邑两方受捐赠代表,分别在六楼数出100万、200万现金,装进麻袋,并留下“背着一麻袋现金”的画面素材后,驱车离开。 参考资料来源:澎湃新闻-陈光标出山:戴深色眼镜,捐款2300万,对外宣传2000万
陈光标是"首善"?还是"首骗
对乐于行善的人,不妨多一份理解,不必在他高调时推波助澜,也不能一棒子打死,让后来者望而生畏
对一个慈善家来说,“诈捐”的罪名足以终结一切。因此,中国“首善”陈光标捐赠“注水”的传闻,无论对媒体、公众还是陈光标本人,都攸关重大。往小了说,事关一个人的名誉;往大了说,关系到慈善事业的成长。
这两天,一些慈善机构已公开为陈光标证明“真捐”,不过,仍有媒体还在逐笔求证质疑。事实上,这两年,陈光标在慈善的道路上不断成为舆论焦点,其高调的行善方式,也曾引来一些争议,甚至被视为“暴力慈善”。但围绕一些争议,还是有几分疑惑。
疑惑一,行善者是否必须是道德完人?有人认为,作为公众人物,陈光标应该成为“楷模”。而民营企业家陈光标恐怕并非完人,特别是对传统上以低调、清高、做好事不留名为美德的中国人而言,“高调”、“好名”、“作秀”是一种非常惹眼、易招反感的“缺点”。那么,非楷模人物甚至是有明显缺点的人,行善就该一律否定吗?如果是这样,还有几人有资格行善?水至清则无鱼,在严苛的道德标准下,慈善的“池”中还能幸存几条“鱼”?
疑惑二,“高调行善”,是否比“低调不行善”更该受到质疑?在中国,靠税收来调节二次分配的制度一直在完善之中,一些富豪大款可以在全球奢侈品市场出手豪阔,可以把几乎所有财富留在手里、留给子孙,慈善的理念在这一人群中显未普及。相对那些吝拔一毛的富豪,“高调”捐款的陈光标,就该承受更多的批判和冷嘲热讽吗?当盖茨、巴菲特携手来华劝捐,陈光标大声回应死后裸捐,曾让不少退避三舍的中国企业家被动而尴尬。两者相比,谁更该受到质疑?
疑惑三,慈善事业的制度缺陷是否应该由个人“买单”?毫无疑问,中国慈善的收支制度、监管制度有诸多不够科学、不够透明之处。救灾时大张旗鼓募得大笔善款,捐后如何使用却一直鲜有公开。陈光标陷入“诈捐门”,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一些慈善机构对捐赠信息披露不够。我们在要求陈光标“自证清白”的同时,是否更应要求相关慈善机构对“诈捐”争议及时评判?
陈光标是一位民营企业家,他捐或不捐、捐多捐少,是否有以募捐换取广告效应,是否借此与政府搞好关系以争取项目……这种种被质疑的行为,如果一定要算作不足,那也是个人选择,只要其中不涉违法,他的捐款行为就应该和其他好心人一样,受到肯定。这和有的地方、专业慈善机构的“挪用”、“滥用”善款,性质判然有别。
作为一个立志用自己的“高调”推动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企业家,陈光标的慈善方式确有可以改进之处。但于起步较晚、阻力很大的中国慈善事业而言,公众特别是企业,还远未形成乐捐善助的社会习惯。当此之际,在严格制度建设和监管机制的同时,对乐于行善的人,不妨多一份理解,不必在他高调时推波助澜,也不能一棒子打死,让后来者望而生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