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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婚都需要准备哪些东西
婚礼是一个需要漫长准备的过程,为了在婚礼当天做到最完美,新人们都会反复确认婚礼的所有细节。结婚需要准备: 1、新郎的物品:男方西服、男方礼服、男方衬衫、男方领带、领结皮带、男方皮鞋、男方袜子、袖扣、领巾等装饰物、眼镜、隐形眼镜 2、小物及现场装饰部分:海报或易拉宝、来宾名单、喜糖袋、迎宾牌、戒指、交杯酒杯、情侣公仔、蜡烛、花篮、.气球、打火机、椅背纱/装饰纱、喜贴、签到本、签到、席位卡、喜字、红包(大、小)、回礼小礼品、彩带、敬茶杯(最好男方女方家名套)、龙凤烛(按照当地风俗进行购买) 3、食品部分:喜糖、红糖、花生、桂圆、莲子、其他各色干果、白酒、红酒、啤酒、啤酒、香烟、饮料、茶叶。 4、新娘的物品:女方婚纱、头纱手套、女方礼服、回门服装 、女方手包、女方婚、头饰、项链 5、婚礼当天新娘和伴娘必备品:零食和水、婚礼流程表、止痛药、创可贴、棉花球卫生护垫、手帕、备用长丝袜、头发定型喷赛、唇膏、粉底、吸油纸化妆槐、香水、手机及备用电池、红包、安全别针、眼药水、备用隐性眼镜和护理用品、备用首饰(耳环、项链、手链)、发夹、口气清新剂、婚礼筹备人员联系表 6、婚宴:喜糖、自带的酒水、香烟、火柴、鞭炮(禁烟地区则不需要准备)、彩带、花瓣 、签到本、新人的结婚照。 7、其他东西:钻戒、对戒、手镯(配旗袍龙凤褂)、新家布香用品(气球彩带等)、家具、家电、床上用品、商帘、压床娃娃。
2,结婚需要准备什么
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以及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照片底色为红底。不过,照片也可以在民政局现场拍摄。如果一方是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其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以及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如果一方是华侨的,其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如果一方是外国人的,其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程序】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民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二十八条 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六)双方自愿结婚;(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3,结婚需要准备什么东西?
女儿结婚需要准备的东西有:新娘的行头、新娘出嫁当天带的东西、厨房用具等。新娘的行头包括汉服一件、小礼服一件、鞋子两双、回门衣服一套、首饰若干。新娘出嫁当天带的东西包括床上用品2套、拖鞋两双(男女各一)、睡衣两套(男女各一)、袜子两双(男女各一)、内衣裤两套(男女各一)、牙刷牙杯2个、牙膏1支,沐浴露洗发水护发素、红色脸盆2个、带盖红桶2个、小孩洗澡红盆一个、毛巾两条、浴巾两条、化妆箱一个含镜子头梳(镜子要圆的不能方的)、肥皂盒一个、喜娃娃一对、痱子粉、厨房围裙、化妆品一套、大小碗盆等各10件、钱若干、喜碗、喜杯等、准备装礼金的红包一个。厨房用具包括电饭锅、炒锅、蒸锅、刀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