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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结婚证要准备什么材料
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一定要把原件带上,必要时可以提前准备好复印件。2、三张二寸的男女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结婚证照的背景可为红色、也可是蓝色,尺寸为53mm*35mm(宽*高)。3、男女双方的户口本,如果没有户口本需提供其他可证明身份的户籍证明。领证的条件是什么?(1)男女双方都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男方需满22周岁,而女方则需满20周岁。(2)本人无配偶,不能重婚,需满足一夫一妻制。(3)男女双方不属于近亲结婚,也就是不属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4)男女双方不能出现医学上认定的不能结婚的疾病,例如性病、严重精神病、重症智力低下、严重遗传性疾病等。(5)遵循自愿原则,男女双方皆是自愿结为夫妻的,不存在使用非法手段强迫对方结婚的行为。领证的程序是什么?(1)结婚申请。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填写声明书。当事人一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且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签字。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审核。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5)发放证书。对于符合结婚登记的新人,准予登记,并且发放结婚证书;对于不符合婚姻登记的新人,不予发放证书,并且告知原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2,领结婚证需要带什么
一、领结婚证需要带什么1、领结婚证需要带的材料如下:(1)双方当事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2)户口本;(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4)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二、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有哪些办理结婚证的登记程序如下:1、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婚姻登记机关受理;3、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4、领取结婚证。离过婚的,应当持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3,领结婚证需要带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领结婚证的内地居民需要准备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男女双方的居民户口簿;(2)男女双方的居民身份证;(3)本人无配偶证明;(4)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满足结婚条件想要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需携带以上材料亲自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经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4,领结婚证需要准备什么东西
1.领结婚证要带什么?
1.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一代或两代均可)。
2.我没有配偶。
3.当事人提交近期2寸全身免冠彩色团体照3张(结婚证可现场拍摄)。
4.再婚需要准备离婚证。
二、结婚证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独立)结婚。
2.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性年满22周岁。雌性已经20岁了。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异、丧偶)。
4.双方无直系血亲关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我提示)。
三。办理结婚证的程序
1.要求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持规定的证件向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双方当事人应当填写《申请婚姻登记声明书》。
3.双方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中的“声明人”一栏亲自签名或按手印。
4.婚姻登记机关将对双方提交的文件和陈述进行审查,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办理结婚证的时限和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的,当场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加其他相关费用每对0元。再婚者如需办理上述手续,还须携带协议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80cb39dbb6fd5266f2b6a186b918972bd5073686?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
5,领结婚证需要准备什么
根据需要结婚人身份的不同需要的材料有所区别,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一、双方都是内地居民的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二、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结婚的,内地居民出具的材料不变,另一方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三、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有效护照;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四、内在居民与外国人结婚的,内地居民出具的材料不变,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相关法条】《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二)非双方自愿的;(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