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和贵州的交界处是哪里
广西和贵州的交界处就是从江县。从江县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东接广西三江县,南邻广西融水县,西连荔波县、榕江县,北靠黎平县,被称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乡村。 从江县 从江县被称为“世外桃源”的高增乡占里村,有被国家列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往洞乡增冲鼓楼。 从江县属中亚热带温暖类型,年平均气温18.4℃,1月最冷平均气温7.8℃,极端气温-4.4℃,7月最热平均气温为27.6℃,四季如春,气候宜人。 从江县内河流属珠江水系,干流都柳江由北向南横贯全境,县内河段长为66千米,支流纵横,水源丰富。
广西和贵州交界地图
广西和贵州交界地图: 广西地处祖国南疆,位于东经104°28′~112°04′,北纬20°54′~26°24′之间,北回归线横贯中部。东连广东省,南临北部湾并与海南省隔海相望,西与云南省毗邻,东北接湖南省,西北靠贵州省,西南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接壤。 贵州地处云贵高原,介于东经103°36′~109°35′、北纬24°37′~29°13′之间,东靠湖南,南邻广西,西毗云南,北连四川和重庆,东西长约595千米,南北相距约509千米。总面积176167平方千米,占全国总面积的1.8%。 扩展资料: 贵州地形地貌: 贵州地貌属于中国西南部高原山地,境内地势西高东低,自中部向北、东、南三面倾斜,平均海拔在1100米左右。贵州高原山地居多,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说。全省地貌可概括分为:高原、山地、丘陵和盆地四种基本类型,其中92.5%的面积为山地和丘陵。 境内山脉众多,重峦叠嶂,绵延纵横,山高谷深。北部有大娄山,自西向东北斜贯北境,川黔要隘娄山关高1444米;中南部苗岭横亘,主峰雷公山高2178米;东北境有武陵山,由湘蜿蜒入黔,主峰梵净山高2572米;西部高耸乌蒙山,属此山脉的赫章县珠市乡为贵州境内最高点。 贵州岩溶地貌发育非常典型。喀斯特地貌面积109084平方千米,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61.9%,境内岩溶分布范围广泛,形态类型齐全,地域分布明显,构成一种特殊的岩溶生态系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广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贵州
中国地图
按照地图的一般分类方法,中国地图分为政区地图、地形图、自然地理地图、人文地理地图、卫星影像地图等类型。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对中国地图的图面范围、国界线、重要岛屿的绘制等有着严格的规定。不仅是正式出版的地图作品,普通网民制作和传播的(尤其是在互联网上传播的)中国地图也应该严格遵循这些规定,以保持中国疆域领土的完整性。 扩展资料中国位于亚洲东部,太平洋西岸。北起漠河附近的黑龙江江心,南到南沙群岛的曾母暗沙。西起帕米尔高原,东至黑龙江、乌苏里江汇合处。陆地面积960万平方千米,陆上边界2万多千米。 领海由渤海(内海)和黄海、东海、南海三大边海组成,东部和南部大陆海岸线1.8万千米。 中国陆地边界长达2.28万公里,东邻朝鲜,北邻蒙古,东北邻俄罗斯,西北邻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西和西南与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尼泊尔、不丹等国家接壤; 南与缅甸、老挝、越南相连。东部和东南部同韩国、日本、菲律宾、文莱、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隔海相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地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
求一张中国地图图片【附行政中心、简称
中国地图如下: 中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截至2017年底,中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334个地级行政区、2851个县级行政区、39888个乡级行政区。北京是中国的首都。 扩展资料 国号 国号含义:“中华”,即中国、华夏的意思。 “人民”是一个政治概念,相对于敌人而言。在当代中国,凡是拥护社会主义和祖国统一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范围,人民是指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 “共和”一词的英语republic来自于拉丁语respublica(意为人民的公共事务)。共和一般包含共同享有权力、共同治理的意思,只是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历史时期,共和的权力主体包含的范围不同。现代意义上的共和,强调所有公民参与国家的法律制定,政策制定和执行,包括直接参与和间接参与,比如公民表决、代议制等。 确定过程 抗战时期,毛泽东曾经多次阐述将来所要建立的“中华民主共和国”的含义。1948年12月30日,毛泽东为新华社写的1949年新年献词《将革命进行到底》明确宣布:“一九四九年将要召集没有反动分子参加的以完成人民革命任务为目标的政治协商会议,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并组成共和国的中央政府。” 1949年6月16日,新政协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的《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组织条例》第三条第五款为“提出建立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之方案”。 同年6月19日,新政协筹备会第四小组讨论时,清华大学教授张奚若对“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国号提出质疑。他表示国名太长,建议去掉“民主”两字。最后采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同年9月27日,政协一届全会通过决议正式定国号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并且去掉国号后面“中华民国”的简称。此后,政协会议通过的大会文件完全去掉了“中华民国”四字。新中国成立后,“中华民国”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