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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南三织造指的是什么

江南三织造指的是什么

江南三织造指的是江宁织造、苏州织造与杭州织造,是清代在江宁、苏州和杭州三处设立的、专办宫廷御用和官用各类纺织品的皇商。三织造是为宫廷供应织品的皇商,管理各地织造衙门政务的内务府官员,亦通称织造。

清代江南织造通常分为两部分。织造衙门是织造官吏驻扎及管理织造行政事务的官署,织造局是经营管理生产的官局工场,生产组织各有一定的编制。江宁织造局之下分设三个机房,即供应机房﹑倭缎机房和诰帛机房,技术分工较细,按工序由染色和刷纱经匠﹑摇纺匠﹑牵经匠﹑打线匠和织挽匠等各类工匠操作,具有工场手工生产组织形式的特点。

苏州织造局分设有织染局和总织局。局内织造单位分为若干堂或号,每局设头目三人管理,名为所官。所官之下有总高手﹑高手﹑管工等技术和事务管理人员,负责督率工匠,从事织造。

2,江南三织造指的是什么

  江南三织造指的是江宁织造、苏州织造与杭州织造,清代在江宁(今南京)、苏州和杭州三处设立的、专办宫廷御用和官用各类纺织品的皇商。三织造是为宫廷供应织品的皇商,管理各地织造衙门政务的内务府官员,亦通称织造。

  明代在南京﹑苏州和杭州旧有织造局,久经停废。清顺治二年恢复江宁织造局﹔杭州局和苏州局均于顺治四年重建。八年确立了“买丝招匠”制的经营体制,并成为清代江南三织造局的定制。江南三局重建之初,对于督理织务的织造官员,曾一度袭用明制,派遣织造太监督管。顺治三年改以工部侍郎一员总理织务,旋简选内务府郎官管理江宁﹑苏州﹑杭州三处织造局,名曰织造,实为皇帝的亲信和耳目。三织造局重建时,并不是经常维持生产。康熙七年(1668年)以后织造始逐步走上正常的途径。

3,江南织造是什么?

清代在江宁、苏州和杭州三处设立的、专办宫廷御用和官用各类纺织品的织造局。管理各地织造衙门政务的内务府官员,亦通称织造。

明代在三处旧有织造局,久经停废。清顺治二年(1645)恢复江宁织造局;杭州局和苏州局均于四年重建。八年确立了“买丝招匠”制的经营体制,并成为有清一代江南三织造局的定制。

江南三局重建之初,对于督理织务的织造官员,曾一度袭用明制,派遣织造太监督管。顺治三年改以工部侍郎一员总理织务,旋简选内务府郎官管理江宁、苏州、杭州三处织造局,名曰织造,实为皇帝的亲信和耳目。三织造局重建时,并不是经常维持生产。康熙七年(1686)以后织造始逐步走上正常的途径。

清代江南织造通常分为两部分。织造衙门是织造官吏驻扎及管理织造行政事务的官署;织造局是经营管理生产的官局工场,生产组织各有一定的编制。苏州织造局分设有织染局(一名北局)和总织局(一名南局)。局内织造单位分为若干堂或号,每局设头目三人管理,名为所官。所官之下有总高手、高手、管工等技术和事务管理人员,负责督率工匠,从事织造。江宁织造局之下分设三个机房,即供应机房、倭缎机房和诰帛机房,技术分工较细,按工序由染色和刷纱经匠、摇纺匠、牵经匠、打线匠和织挽匠等各类工匠操作,具有工场手工生产组织形式的特点。

在织局生产编制下,由于清代废除了明代匠户制度,采取雇募工匠制。工匠被招募到官局,不仅服役,而且还遭受严格的封建强制,并非完全自由的劳动者。其来源主要是官府招募的各色局匠,他们系官局编制内供应口粮的额设人匠,故一般又称为食粮官匠。这类工匠雇募到局应差后,如不被革除,不仅终身从业,并且子孙世袭。织造局还招收工匠的子侄为幼匠学艺,然后升正匠,即所谓长成工。此外,织局还用承值应差和领机给帖等方式,占用民间丝经整染织业各行手工业工匠的劳动,作为使用雇募工匠的补充形式。在“领机给帖”方式下,民间大批机户机匠隶属于织局,往往沦为“官匠”,即“机户名隶官籍”。所谓“领机给帖”,指由织造局拣选民间熟谙织务的殷实机户机匠承领属官局所有的织机,同时将承领者的姓名、年貌、籍贯造册存案,并发给官机执照,这些机户机匠从此即成为织局的机匠,又称“官匠”。他们从官局领取原料和工银,雇工进局使用官机织挽,保证了官局织造任务的顺利完成。同时,他们又大多自有织机。领帖替官局当差后,还可自营织业,遂具有“官匠”和“民户”的双重身分。但由于在官局当差负责包织,势必影响其原有的自营织业,加以官局的剥削榨取,使得他们往往破产失业。

清代江南织造三局,从17世纪40年代重建时起,到18世纪40年代经过一度调整生产时为止的一百年间,各局的设备规模不断缩减,其主要生产工具——织机额数,清初有两千一百余张,乾隆十年(1745)下降到不足九百张,不过仍大于明代在南京及苏、杭所设织局的规模。而各局拥有的招募匠役人数比较稳定,一般在两千人以上。苏州局在顺治四年共有匠役两千五百余名,康熙二十四年有匠役两千六百余名。江宁局的三个机房,乾隆三年共有匠役两千九百余名。杭州局原定额数不详,大致也在两千人以上。乾隆十年江南三局匠役总数为七千名左右。

江南三局经费的来源,完全靠工部和户部指拨的官款,其中工部拨款占百分之五十五,户部占百分之四十五,然后根据织造任务和生产能力的大小分配给三处织造。工部户部拨款虽有数字,但与各局的实际费用并不相同。从总体看,织造局的实际费用呈逐年递减的趋势。如雍正三年(1725)江南三局的实际费用为二十一万三千余两,嘉庆十七年(1812)则降至十四万两,反映出清代官营织造工业的规模日益衰落。

由于清廷长期进行大量搜刮缎匹,已使内务府和户部两处的缎匹库存达饱和状态,不论是上用缎匹和赏赐缎匹都已过剩,其中仅以积存的杭细一项,就足支百年之用。这样,从道光二十四、五年(1844、1845)起,江宁局和苏州局的生产已经处于缩减和停顿的状态。到咸丰元年(1851)年底,这两局因织造停减而不曾用掉的额定经费有二十余万两。

太平军兴,江南三织造局先后受到战争破坏。咸丰三年以后,一向由江宁局织办的彩绸库各色制帛库存告急。因南京为太平军占领,故暂交杭州局织办。光绪四年(1878)始奏准由杭州局添设机张,继续织造此项神帛诰敕各件,江宁局原从事此项织造的神帛诰命堂从此停办。太平天国失败后,江南三织造局逐步恢复生产,凡上用和官用各项丝经、炼染、织挽工料价银,由户部重新厘定。并陆续添设织机,但仅及乾隆十年织机数的三分之一左右。陆续招募的工匠也不足额,总共三局不过千人。江宁和苏州两局织造经费每年额定,无闰月时为十八万两左右,有闰月时为十八万一千一百余两。光绪十一年清政府为江南三织造支销银数为六十一万余两,以后虽逐年有所增多,如二十年增加到一百五十多万两,但三十年,清政府还是以物力艰难为由,裁撤了江宁织造局,标志着清代官手工业的衰落。苏州、杭州两织局则随着清亡而终结。

4,清朝的江南织造到底是什么官?主管的是什么啊?

江南三织造

清代在江宁、苏州和杭州三处设立的、专办宫廷御用和官用各类纺织品的织造局。管理各地织造衙门政务的内务府官员,亦通称织造。

明代在三处旧有织造局,久经停废。清顺治二年(1645)恢复江宁织造局;杭州局和苏州局均于四年重建。八年确立了“买丝招匠”制的经营体制,并成为有清一代江南三织造局的定制。

江南三局重建之初,对于督理织务的织造官员,曾一度袭用明制,派遣织造太监督管。顺治三年改以工部侍郎一员总理织务,旋简选内务府郎官管理江宁、苏州、杭州三处织造局,名曰织造,实为皇帝的亲信和耳目。三织造局重建时,并不是经常维持生产。康熙七年(1686)以后织造始逐步走上正常的途径。

清代江南织造通常分为两部分。织造衙门是织造官吏驻扎及管理织造行政事务的官署;织造局是经营管理生产的官局工场,生产组织各有一定的编制。苏州织造局分设有织染局(一名北局)和总织局(一名南局)。局内织造单位分为若干堂或号,每局设头目三人管理,名为所官。所官之下有总高手、高手、管工等技术和事务管理人员,负责督率工匠,从事织造。江宁织造局之下分设三个机房,即供应机房、倭缎机房和诰帛机房,技术分工较细,按工序由染色和刷纱经匠、摇纺匠、牵经匠、打线匠和织挽匠等各类工匠操作,具有工场手工生产组织形式的特点。

在织局生产编制下,由于清代废除了明代匠户制度,采取雇募工匠制。工匠被招募到官局,不仅服役,而且还遭受严格的封建强制,并非完全自由的劳动者。其来源主要是官府招募的各色局匠,他们系官局编制内供应口粮的额设人匠,故一般又称为食粮官匠。这类工匠雇募到局应差后,如不被革除,不仅终身从业,并且子孙世袭。织造局还招收工匠的子侄为幼匠学艺,然后升正匠,即所谓长成工。此外,织局还用承值应差和领机给帖等方式,占用民间丝经整染织业各行手工业工匠的劳动,作为使用雇募工匠的补充形式。在“领机给帖”方式下,民间大批机户机匠隶属于织局,往往沦为“官匠”,即“机户名隶官籍”。所谓“领机给帖”,指由织造局拣选民间熟谙织务的殷实机户机匠承领属官局所有的织机,同时将承领者的姓名、年貌、籍贯造册存案,并发给官机执照,这些机户机匠从此即成为织局的机匠,又称“官匠”。他们从官局领取原料和工银,雇工进局使用官机织挽,保证了官局织造任务的顺利完成。同时,他们又大多自有织机。领帖替官局当差后,还可自营织业,遂具有“官匠”和“民户”的双重身分。但由于在官局当差负责包织,势必影响其原有的自营织业,加以官局的剥削榨取,使得他们往往破产失业。

清代江南织造三局,从17世纪40年代重建时起,到18世纪40年代经过一度调整生产时为止的一百年间,各局的设备规模不断缩减,其主要生产工具——织机额数,清初有两千一百余张,乾隆十年(1745)下降到不足九百张,不过仍大于明代在南京及苏、杭所设织局的规模。而各局拥有的招募匠役人数比较稳定,一般在两千人以上。苏州局在顺治四年共有匠役两千五百余名,康熙二十四年有匠役两千六百余名。江宁局的三个机房,乾隆三年共有匠役两千九百余名。杭州局原定额数不详,大致也在两千人以上。乾隆十年江南三局匠役总数为七千名左右。

江南三局经费的来源,完全靠工部和户部指拨的官款,其中工部拨款占百分之五十五,户部占百分之四十五,然后根据织造任务和生产能力的大小分配给三处织造。工部户部拨款虽有数字,但与各局的实际费用并不相同。从总体看,织造局的实际费用呈逐年递减的趋势。如雍正三年(1725)江南三局的实际费用为二十一万三千余两,嘉庆十七年(1812)则降至十四万两,反映出清代官营织造工业的规模日益衰落。

由于清廷长期进行大量搜刮缎匹,已使内务府和户部两处的缎匹库存达饱和状态,不论是上用缎匹和赏赐缎匹都已过剩,其中仅以积存的杭细一项,就足支百年之用。这样,从道光二十四、五年(1844、1845)起,江宁局和苏州局的生产已经处于缩减和停顿的状态。到咸丰元年(1851)年底,这两局因织造停减而不曾用掉的额定经费有二十余万两。

太平军兴,江南三织造局先后受到战争破坏。咸丰三年以后,一向由江宁局织办的彩绸库各色制帛库存告急。因南京为太平军占领,故暂交杭州局织办。光绪四年(1878)始奏准由杭州局添设机张,继续织造此项神帛诰敕各件,江宁局原从事此项织造的神帛诰命堂从此停办。太平天国失败后,江南三织造局逐步恢复生产,凡上用和官用各项丝经、炼染、织挽工料价银,由户部重新厘定。并陆续添设织机,但仅及乾隆十年织机数的三分之一左右。陆续招募的工匠也不足额,总共三局不过千人。江宁和苏州两局织造经费每年额定,无闰月时为十八万两左右,有闰月时为十八万一千一百余两。光绪十一年清政府为江南三织造支销银数为六十一万余两,以后虽逐年有所增多,如二十年增加到一百五十多万两,但三十年,清政府还是以物力艰难为由,裁撤了江宁织造局,标志着清代官手工业的衰落。苏州、杭州两织局则随着清亡而终结。

5,清朝的苏州织造官是什么级别啊?

清朝的苏州织造官是正五品官。 明、清在苏州设局织造宫廷所需的丝织品。明由提督织造,太监主管。清初年依旧制。顺治时曾由户部差人管理,旋仍归宦官的十三衙门。康熙、乾隆每次南巡江南,在苏州均宿于织造府行宫。 苏州织造局分设有织染局(一名北局年)和总织局(一名南局年)。局内织造单位分为若干堂或号,每局设头目三人管理,名为所官。所官之下有总高手﹑高手﹑管工等技术和事务管理人员,负责督率工匠,从事织造。 扩展资料 江宁织造、苏州织造与杭州织造并称“江南三织造”。清代在江宁(今南京)、苏州和杭州三处设立的、专办宫廷御用和官用各类纺织品的织造局。管理各地织造衙门政务的内务府官员,亦通称织造。 明代在南京﹑苏州和杭州旧有织造局,久经停废。清顺治二年(1645年)恢复江宁织造局﹔杭州局和苏州局均于顺治四年(1647年)重建。八年确立了“买丝招匠”制的经营体制,并成为清代江南三织造局的定制。 江南三局经费的来源,完全靠工部和户部指拨的官款,其中工部拨款占百分之五十五,户部占百分之四十五,然后根据织造任务和生产能力的大小分配给三处织造。工部户部拨款虽有数字,但与各局的实际费用并不相同。从总体看,织造局的实际费用呈逐年递减的趋势。如雍正三年(1725年)南三局的实际费用为二十一万三千余两,嘉庆十七年(812年)降至十四万两,反映出清代官营织造工业的规模日益衰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苏州织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