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人才交流中心档案存放规定怎么规定
法律分析:人才交流中心档案办理条件如下:(一)现档案管理机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档案存放在县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2.档案存放在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届毕业生;3.档案存放在省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已办理完辞职辞退手续、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的人员。(二)现工作单位符合以下条件:1.工作单位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为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或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2.工作单位注册地属于该行政区域范围。 法律依据:《档案法》第十条 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
2,人才交流中心档案存放规定
法律分析:大学生毕业档案可以存放在原毕业学校、工作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具体存放在哪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比如:打算考公务员,可以寄存在学校;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单位统一保管;未落实工作或就职于中小企业,可以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 法律依据:《机关档案管理规定》 第三条 机关档案工作是档案工作开展的基础,是国家档案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机关档案工作是机关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促进科学决策、提高治理水平的必要条件,是保护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维护机关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